一

    第三編表明,財富的自然增長是,將資本首先用於農業,然後用於製造業,最後用於對外貿易。但是這個順序已由歐洲各國的政策所顛倒。

    本編共分四章。第一章論財富的自然增長,認為事物的自然進程,是先農業後製造業,最後才是對外貿易;但是由於政治上的原因,使這種順序完全顛倒,對外貿易促進了製造業的發展,而對外貿易和製造業的發展又促進了農業的進步。

    第二章論羅馬帝國衰落後歐洲農業所受到的抑製,闡述了長子繼承製和限定繼承製的惡果,農奴、分益佃農和自耕農等對土地改良的態度。

    第三章論羅馬帝國衰落後城市的興起和發展,敘述城市居民獲得自由的經過,以及國王與城市居民聯合向地主貴族進行鬥爭,城市在產業發展和資本積累方麵所處的優越地位。

    第四章論城市商業怎樣對鄉村改良做出貢獻,一是城市為鄉村產品提供了市場,二是商人在鄉村購土地進行改良,三是城市給鄉村帶來了安定的秩序和良好的政府,地主貴族的權力受到了工商業的摧毀。

    二

    熊彼特寫的“讀者指南”為:

    “第三編所占的篇幅還不到總篇幅的4.5%,可以說是第四編的前奏曲,主要從曆史的角度考察了‘財富的自然增長’,考察了各利益集團所支持的政策是如何扭曲――不論是阻礙還是推動――城市的興起和城市商業活動的。第三編沒有引起人們應有的注意。雖然這一編所表現出來的智慧有點幹癟和缺少靈感,但它卻本可以成為前所未有的關於經濟生活的曆史社會學的極好起點。”

    每一個文明社會的最大商業,是在城市居民與鄉村居民間進行的商業。這種商業就是用天然產物去交換製成品,或是直接進行,或是用貨幣做中介,或是用某種紙幣去充當貨幣。鄉村向城市供應生活資料和製造業所用的原料。城市向鄉村居民送回一部分製成品作為回報。城市沒有也不可能有任何的生活資料再生產;可以非常恰當地說,它是從鄉村獲得它的全部財富和生活資料的。但是,我們決不能因此就設想,城市的利得就是鄉村的損失。兩者的利得是共同的和相互的,勞動分工在這裏也和在所有其他場合一樣,對於從事分工中不同行業的所有不同的人都有利的。鄉村居民從城市購買製成品而不必自己去製造,這樣他們可以用較小量的自己勞動的產物,去交換較大量的製成品。城市為鄉村的剩餘產品即超過維持耕者的東西提供市場,鄉村居民在那裏用剩餘產品來交換到自己需要的其他東西。城市居民的人數越多和收入越大,為鄉村居民提供的市場也就越大;這種市場越大,對大多數人的好處就越大。離城市一英裏生產的穀物,在市上的售價和來自離城市20英裏的穀物相同。但是後者的價格一般必須既能支付栽培和送入市場的費用,又能為農場主提供普通的農業利潤。因此,住在城市附近的鄉村地主和耕種人在其所售穀物的價格中,節約了從遠地將穀物運入城市的運費的全部價值,還節約了從城市購回貨物的運費的全部價值。比較一下在任何大城市四郊耕種土地和在離城市有些距離的地方耕種土地,你可以相信,城市商業對鄉村是多麽有益。在一切有關貿易差額的荒謬言論中,從來沒有人認為,鄉村同城市進行貿易自己會受到損失,或者說城市同鄉村進行貿易自己會受到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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