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一

    約瑟夫?熊彼特寫的“讀者指南”為:

    “第七章的均衡理論雖然很粗淺,卻是斯密所提出來的最優秀的經濟理論,實際上預示了薩伊的理論,並通過薩伊的著作,預示了瓦爾拉的理論。19世紀,人們在很大程度上正是依靠對這一理論的改進,才使經濟理論得到了發展。用短期供求來加以說明的市場價格,被認為是圍繞‘自然’價格(即約翰?穆勒的‘必要’價格,A?馬歇爾的‘正常’價格)而波動的。這種自然價格剛好能補償‘地租、工資和利潤的全部價值,若要使’每一種商品的供給量‘滿足有效需求’即滿足在自然價格之下有效的需求,‘就必須支付這種價格’。該章沒有提出壟斷價格理論,隻有這樣一句毫無意義的(甚或錯誤的)話,即‘壟斷價格總是所能得到的最高價格’,而‘自由競爭價格……最終隻是所能接受的最低價格’。這是一重要定理,但斯密似乎沒有意識到,要令人滿意地證明這一定理,是很困難的。”

    二

    許滌新主編的《政治經濟學辭典》認為:

    斯密考察了“自然價格”與市場價格的關係。所謂自然價格是由平均的工資、利潤和地租三種收入所構成的價格,亦即與商品的生產費用相一致的價格,實際指的是價值。市場價格隨商品供求關係的變化有時高於、有時低於自然價格,但它受自然價格調節而傾向於同自然價格相一致。他用由生產費用所決定的自然價格代替由勞動決定的價值是錯誤的。他不了解價值和價格的內在聯係,不能科學地說明價值規律的形成。但他把市場價格圍繞自然價格波動看做是規律性的現象,並且論述了價值規律對商品生產的調節作用,則具有一定的科學意義。

    在每一個社會或其鄰近地區中,在勞動和資本的每一種不同的用途中工資和利潤都有一個普通率或平均率。我將在後麵說明,這種比率部分地是受社會的一般情況,它們的富裕或貧窮,它們的進步、停滯或衰落的狀況自然調節的;部分地是受每種用途的具體性質自然調節的。

    在每個社會或其鄰近地區中,同樣有一個普通的或平均的地租率,我將在後麵說明,這種比率部分地是受土地所在的社會或其鄰近地區的一般情況調節的,部分地是受土地的自然的或改良的肥沃程度調節的。

    這種普通的或平均的比率,可以稱為在當時當地通行的工資、利潤和地租的自然率。

    當任何商品的價格不多不少,恰恰足以支付在生產、製造這種商品並將其送入市場所使用的土地、勞動和資本的地租、工資和利潤時(根據它們的自然率),這種商品就可以說是按它的所謂的自然價格出售的。

    因此這種商品就恰恰是按照它的價值出售的,或者說恰恰是按照將其送入市場的人的真實成本出售的;雖然按照普通的說法,任何商品的所謂原始成本並不包括將其再行售出的人的利潤,然而如果他按照不讓他在當地獲得普通利潤率的價格售出,他顯然在這筆交易中會遭受損失;因為如果他用其他方法運用他的資本,他就會獲得這種利潤。此外,他的利潤就是他的收入,是他的生活資料的正當來源。就像他在製造貨物並將其送入市場時對工人墊支工資或生活費一樣,他也對自己墊支了生活費,這與他從出售貨物中可以合理預期的利潤相當。因此,除非他們付給他這筆利潤,否則他們就沒有把可以正當地稱做他的實際成本償還給他。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