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隍應當尊其為神,還是尊其為鬼?這是民間信仰城隍的一個著眼點。所謂“神”與“鬼”,其實都是人身後的結果。據宗教信仰而言,功德圓滿的人可以升仙成神,沒有功德的人在其死後便到陰間去了,就成了鬼。城隍無論是以神而論還是以鬼視之,都是在人死後才能當上城隍。龐玉為隋將,後歸唐,官至工部尚書,幽州都督等職,因他生前對百姓有恩德,死後被百姓奉為城隍。據宋代陸遊在《嘉泰會稽誌》中雲:“城隍顯宇廟,在子城內臥龍山之西南。自昔記載,皆雲神姓龐,諱玉。按《唐書·忠義傳》,實龐堅四世祖也。京兆涇陽人,魁梧有力,明兵法,仕隋為監門直閣。李密據洛口,寢逼王都,玉以關中銳兵屬王世充擊之,百戰不衄。煬帝崩,乃率萬騎歸唐,為越州總管,除梁州都督,召為監門大將軍。卒贈工部尚書,幽州都督。初,玉鎮越、惠澤在民。既卒,邦人追懷之,祀以為城隍神。”會稽,即今浙江紹興。這是最初記述唐人成為城隍的文獻資料。由此也可以看出,城隍從唐代開始便由自然神轉變為人神了。到了宋代,全國上下都有了城隍。宋人趙與時在《兵退錄》中說“鎮江、襄陽、蕪湖等地均以紀信為城隍;隆興、臨江等以灌嬰為城隍;福州、江陰以周苛為城隍;真州,六合以英布為城隍;和州以範增為城隍;襄陽之穀城以蕭何為城隍;興國郡以姚弋仲為城隍;紹興府以龐玉為城隍;鄂州以焦明為城隍;台州供屈坦為城隍;筠州以應智頊,南豐以遊茂洪,溧水以白季為城隍。此外,蘇州祀春申君,濟南祀楊景文為城隍。從這些記載來看,全國各地都有自己的城隍信仰對象,雖然對象不同,但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這些人都是忠義之臣,勇猛之將,多謀之士。人們將他們奉為城隍是對他們的敬仰,也為的是從他們那裏祈求幸福和平安”。

    元代文宗天曆二年八月,朝廷給城隍加王及配封夫人,號“護國保寧”,這是唐代以人、鬼、神信仰取代了原有的自然鬼神信仰的必須結果。因此可以說,對城隍的信仰在後來的習俗中應當是對人的信仰,將對人的信仰轉嫁到對神的信仰,所以,神也應享受人的待遇,因此,城隍也就享有了“半副鑾駕”的待遇,當城隍出巡時,有“金瓜”、“鉞斧”,“肅靜”、“回避”等兵杖和牌麵。轎夫也一律穿大襠彩褲,白色外衣,腰紮彩帶。

    城隍在全國上下普遍敬奉起來後,城隍本人應當是生前有功之人。能被奉為城隍的人大體來說應當具有以下條件。

    一、城隍生前有惠於某一地方的百姓,而被奉為城隍神。如龐玉,“玉鎮越,惠澤在民,既卒,邦人追懷之,祀以為城隍”。

    二、城隍生前有一種特殊技能。如《嘉定赤城誌》中雲:“初吳尚書晃妻夢與神遇,生子曰坦,有神變,能興雲雨……祀為城隍神,水旱祈禱多驗。”

    三、城隍生前剛直不阿而被封為城隍神。《集說詮真》引《琅琊代醉編》中所載:“杭州城隍周新……上帝以其剛直,命為城隍。”

    四、城隍生前為一方之主,死後為當地城隍。《湖南新聞夷堅續誌》後集記載:“趙汝瀾知澧州,鹹淳甲戌五月間,忽謂次子崇簇曰:‘生為太守,死做城隍。’六月初二日晚,衙文字畢,守歸臥片時起浴,浴畢又登榻,雲頭痛。至半夜,忽又雲:‘前日之夢果然,恐不免此行。’……正值長老會鬻說夢,謂適來夢到州衙客位,見廳下有黃額一人,手持敕黃,上書敕付澧州城隍,字甚分明,當皂衣接到案前,趙知府謂,我如何做職事,黃衣直上廳曰:‘帝命不可辭。’知府攜敕入堂。僧說夢未竟,而鳴鍾人至矣,合郡之人,莫不以為然,通守眾官士民軍將列申台府,為之建祀立碑雲。”

    五、鬼也可以成為城隍。有民間傳說,一人因賭欠債而投河淹死,成了水鬼。土神讓他在水裏撈三鬥三升螺螄還了賭債便可找替身轉世。有一捕魚老者知道此事後,替水鬼撈了三鬥三升螺螄還了賭債,從此二人成了朋友。三年期限到了,土地對水鬼說,明天有一替身。第二天,水鬼在河邊等著,上遊漂下來一個老頭,水鬼一看,原來是自己的朋友,便將他救了起來。又過了兩年,水鬼又救了一個女人。又過了三年,水鬼又救了一個男子。有一天,土地神手捧公文對水鬼說:“閻王知道你救了人,將此事上奏,玉帝知道後,提升你為城隍。”

    從以上這些有關文字記載和民間傳說中可以看出:城隍信仰實際是對人的信仰,所以城隍應當是人。為什麽這樣說呢?朱元璋曾對他的大學士宋濂說過這樣的心裏話:“朕立城隍神,使人知畏,人有所畏,則不敢妄為。”他還公開宣稱:“朕設京師城隍,俾統各府州縣之神,以鑒察民之善惡而禍福之,俾幽明舉不得幸免。”(《續文獻通考·群祀考三》)就是說,朱元璋鼓吹神鬼的威力,不過是用來震懾臣民,為我所用的。但是,將城隍以神而論還是以鬼而論,是很難區分的,不過,老百姓們卻是把城隍當神來看待,稱其為城隍神,為他建廟立祠,供奉他,敬奉他,他也因此而成為神了。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