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殿閻王

    十殿閻王在陝北民間俗稱“十殿閻君”。

    “閻王”一詞是梵文的音譯,意譯是“縛”的意思,即縛有罪之人。

    閻王本身又有多種含義,一曰“雙王”《玄應音義》說閻摩兄妹二人皆“做地獄主,兄治男事,妹理女事,故曰‘雙王’。”一曰“雙世”,即彼於世中常受苦樂二極之意(見《長阿含經·地獄品》,又曰“平等王,意謂法律麵前人人平等,其能平等治罪”。慧琳《一切經音義》卷五稱:“魔,梵語,鬼趣名也。義翻為平等王。此司典生死罪福之業,主守地獄八熱八寒以及眷屬諸小獄等,役使鬼卒於五趣(即地獄、餓鬼、畜生、人、天等五道)中,追攝罪人,捶拷治罰,決斷善惡,更無休息。”

    以後又有十三冥王之說。十三冥王實即十佛,如釋迦、藥師、彌陀、文殊、普賢、觀音、彌勒等。讓這些大慈大悲的高級佛和菩薩來掌管陰森恐怖、血淋淋的地府,也太難為他們了。於是,出現了漢化的十大冥王,即十殿閻君的說法,取代了十三冥王,並一直流傳至今。十殿閻君各主一殿,互不統屬。他們各有所司,按照流水作業法來管轄處理鬼魂。十殿構成了幽冥世界的衙門體係。

    第一殿,秦廣王蔣。掌鬼門關,專司人間壽夭生死,統管幽冥吉凶。善人壽終。接引超升。功過兩半者,交由十殿發放,仍投人世,男轉為女,女轉為男。惡多善少者,押赴殿右高台,名曰孽鏡台,令之一望,照見在世之心好歹,隨即批解第二殿,發獄受苦。

    第二殿,楚江王曆。掌管活大地獄,此獄又叫剝衣亭寒冰地獄,另設十六小地獄。凡在陽世傷人肢體、奸盜殺生者,推入此獄,另發應到之小地獄受苦,期滿後轉第三殿加刑發落。

    第三殿,宋帝王餘。掌管黑繩大地獄,另設十六小地獄。凡在陽世忤逆尊長、教唆興訟者,推入此獄,另發應至幾重小地獄受苦,期滿後押至第四殿。

    第四殿,五官王呂,掌管合大地獄,此獄又叫剝戮血池地獄,另設十六小地獄,凡在陽世抗糧賴租、交易欺詐者,推入此獄,另發小地獄受相應之苦。滿日後發至第五殿。

    第五殿,閻羅王包。這位包閻羅本來屬於第一殿,因他心慈手軟,寬大為懷,憐憫屈死冤魂,屢放還陽申冤,降至此殿。他掌管著叫喚大地獄並十六誅心小地獄,凡被押解到此殿者,押赴望鄉台,令其聽聞陽世間本家因罪而遭殃諸事,然後細查所犯罪行,惡者鉤出心腸喂蛇。推入此獄,再發至誅心小地獄。期滿發至第六殿。

    第六殿,卞城王畢。掌大叫喚大地獄並枉死城,另設十六小地獄。凡世人怨天尤地、對北溺便涕泣者,發入此獄,再發小地獄受苦。滿日,轉第七殿。

    第七殿,泰山王董。掌熱惱地獄,此獄又叫碓磨肉醬地獄。另設十六小地獄。凡在陽世取骸合藥,離人至戚者,推入此獄,再發小地獄受苦。期滿押解第八殿。

    第八殿,都市王黃。掌大熱惱大地獄,又叫熱惱悶鍋地獄,另設十六小地獄。凡在陽世不孝,使父母公婆愁悶煩惱者,投入此獄,再交各小地獄加刑,受盡苦楚後,解交第九殿,改頭換麵,永為畜類。

    第九殿,平等王陸,掌管地獄中最黑暗的一座,即酆都城鐵網阿鼻(無間)地獄,另有十六小地獄,凡在陽世殺人放火、斬絞正法者,解到本殿,用空心銅柱使其手足相抱,燙燼心肝,然後發阿鼻地獄受刑,直至被害者個個投生,方準提出,解交第十殿發六道。

    第十殿,轉輪王薛,專司各殿解到鬼魂,分別善惡,核定等級,發四大部洲陽世投生,男女壽夭,富貴貧賤,都在這裏確定,並逐名開列清單,每月匯總通知一殿注冊。善者直接投轉人世,男轉生為女,女轉生為男。凡在陽世作孽極惡之鬼魂,著令更變胎卵濕化,朝生暮死,罪滿之後,再恢複人生,投胎到蠻夷之地。

    從以上這些閻王的名字中可以看出,它是中國傳統文化和佛教文化摻雜在一起的民俗文化,而且以中國傳統文化,占有較大的比重。其中“秦廣王”、“楚江王”好像是諸侯的名稱。蔣、餘、呂、畢、董、黃、陸、薛等,均為中國姓氏。

    十殿閻羅之祠大多在城隍廟內。當然也有專門立祠祭祀者,如河南滑縣所祀韓擒虎者即是。又河北《陽原縣誌》雲:“閻羅,各村皆有此廟,不過規模大小不同。民間死人,於第三日至閻羅殿哭告,名曰報廟。”此殆類同土地神者。延安市清涼山道觀群中有“十殿閻君祠”,供奉閻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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