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孝孫賢良,敬吃又敬穿,

    床榻抱病臥,日夜侍奉勤,

    將日駕鶴去,厚葬不惜金,

    忠孝美名揚,親朋都讚頌,

    墳塋如宮院,輝煌又氣派,

    頭枕青龍山,腳踩臥虎灣,

    鍾靈毓秀地,輩輩出大官。

    禮儀出《周禮》,隆重又肅穆,

    吹手好幾班,仙樂空中繞。

    旌幡五六杆,都是吉祥幡,

    魂幡引仙路,貴人能成仙,

    魂轎藏魂身,魂入仙鄉路,

    錢幡金銀幡,永世用不完,

    庫幡皋門幡,明為入天堂,

    香幡高挑起,香火有承傳,

    仙鄉路平坦,路過金銀橋,

    金銀橋上走,富貴留子孫。

    前麵景陽橋,橋上觀美景,

    美景美如畫,子孫享榮華,

    亡人登仙路,上了景陽橋,

    景陽橋上觀,身後無遺憾,

    子孫萬代享榮華,富貴萬萬年。

    祈祜家祭要擺七天酒席,每天從正午開宴不停地將前來祭吊的、赴喪的以及門外人等宴請完為止。大一些的喪宴從正午開始一直要到晚上才可結束。喪宴結束後舉辦道場儀式。如此眾多的赴喪者,一般是不僅將全村人邀至,還將本村的四鄰之村亦以禮相邀。不過,鄰村人均以戶為主,每日可出一人吃喪宴。這種大祭宴席有一定的時間限製,但酒場是晝夜不停的。為了應酬如此漫長的喪宴,喪家往往要用幾個月的時間來準備食物,提前一兩年來喂養豬羊供喪宴用,民間一般將這類的豬羊稱做“壽豬”、“壽羊”。提前一年蒸製燒酒。有的為了建造地藏,要花去兩三個月的時間。如此看來,舉辦祈祜家祭非一般家庭所能辦到,僅漫長的祭祀日就夠人受了。一般是那些家境富裕,出高官的家庭為了顯示權勢,誇耀富貴的人家才舉辦這樣的祭祀儀式。如凡舉辦這類祭祀者,家裏一般不準備棺木,都是從市井購得,價格往往要高出市價幾倍或十幾倍,如此高額的棺木,喪主連看都不看,隻是圖名而已。如筆者家鄉曾有一富豪走遍全鄉為其母買壽材,鄉人均恐自己棺木不好,不敢出售。一人家中有一柏木棺材,市價可值十餘塊銀洋,竟以七十塊銀元要價成交,售者相邀過目,購者並不去看,可見隻要名聲而非貨色如何。

    施舍祭。施舍祭是依據《牧羊圈》或稱《牧羊卷》中朱春登祭母及妻的故事衍化來的。戲中說,朱春登代替叔父從軍,由他的嬸娘和嬸娘的內侄宋成伴送。宋成是一個奸詐人物,企圖奪霸春登之妻趙錦棠,回家後便謊報春登戰死沙場,春登嬸母亦強迫趙錦棠改嫁宋成,錦棠不從,嬸母便將錦棠婆媳趕至山中牧羊。後來春登在軍中立功封侯回家,不見了母親與妻子。向嬸母詢問真情,嬸母謊稱春登妻如何虐待婆母致死,而後又有違婦規,敗壞家風,被趕出家門,行乞而死。春登將信將疑,又不忍母親與妻子之死,築墳設祭,並於墳台搭建施舍棚,向天下窮人施舍,以表對母親的孝心和對妻子的情懷。春登之母與妻被春登嬸母趕出家門後一直以行乞為生,聞知有施舍棚施飯,前往求食,因年老體弱,很難擠上前去,每每剛到棚前,便有人傳下話來說,早飯已過,午飯未到,或曰午飯已過,晚飯未到,總是得不到施舍食品。春登之母迫於無奈,於棚前吵嚷起來,驚動了春登,趕來問及所為何事,婆媳二人講述了原因,春登令下人給予施飯,並盤問二人身世。春登母、妻對墳台所豎亡靈牌位有識,心中疑慮為何與自己家門相同。春登在外年久,其母與妻又因饑寒交迫折損了精神,加之嬸母說她們已死,一時未能辨認出來,後經盤問,加之錦棠手上有朱痕,春登認出了母、妻,於墳台相認,並將宋成殺死,為母、妻報了仇。這出戲我國很多劇種都在演出:徽劇、秦腔、河北梆子、晉劇等均以《牧羊圈》或《牧羊山》、《雙槐樹》等為名,京劇則名《朱痕記》,可見,戲劇對民俗亦有一定的影響。

    從這出戲來看,舉行施舍祭,一是設祭者為官宦,如春登被封侯以後才為母、妻設此大祭,二是為了報仇雪恨,三是母、妻曾經當過乞丐,所以設祭祭奠亡靈,對窮人的施舍也是對亡靈的一種慰藉。施舍一般為半月時日。

    施舍祭在陝北民間一直流傳著,但沒有人家舉行過,一則耗費財力、物力是一般大戶人家也不能及的,另則,也沒有人有這樣的高官地位。所以,在陝北民間僅作為一種讚頌禮儀流傳著。

    執紼

    執紼又稱做“執引”,就是牽引靈車的繩索以送葬。《禮記·曲禮上》:“助葬必執紼。”《檀弓下》又說:“吊於喪者必執紼。”依此而言,凡是參加吊喪的人都要牽引靈車的繩索以助行進。據《周禮·地官·遂人》、《禮記·喪大記》、《雜記下》所載,天子之葬六紼(即用六根大繩挽車),執紼者千人;諸侯四紼,執紼者五百人;大夫二紼,執紼者三百人。因執紼在喪葬中是很重要的一項禮儀,後人就將執紼和執引代指為送葬。

    挽歌

    在古代葬禮中,牽引喪車送葬時,一邊行走,一邊唱以詩詞,表示對死者的哀悼,稱做挽歌。挽歌最早見於《左傳·哀公十一年》:“公孫夏曰:二子必死!將戰,公孫夏命其徒歌《虞殯》。”杜預注:“《虞殯》,送葬歌曲,示必死。”其後,挽歌逐漸流行,如古詩中的《薤露》、《蒿裏》等都屬挽歌。《晉書》:“漢魏故事、大喪及大臣之喪,執紼者挽歌。”南朝劉昭《注補》引漢應劭《風俗通》:“挽歌,執紼相偶和之者。”晉代陸機、陶潛、南朝鮑照等人,晚年皆有自作的挽歌。挽歌是一種哀悼死者的悲歌,應當莊重而不嬉戲,因此,《禮記·曲禮上》:“臨喪則必有哀色,執紼不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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