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帝王到祖先陵墓去祭祀稱為“上陵”。遠古時期是沒有上陵墓祭之製的,到了秦代,始於墓側建寢殿,歲時祭祀。漢因秦法,於先皇帝墓地建寢殿,將其生前用過的衣物、用具予以陳列,定時舉行祭祀活動。後漢定都於洛陽,與關西的祖先陵墓雖然相隔甚遠,但皇帝也經常親謁行祭。而洛陽諸陵則每年正月郊廟禮畢,依次上陵祭祀。此後,曆代都有上陵祭祖之禮。不過,其禮儀各有不同,有的祭掃陵墓,有的上食。上陵的時間也有所不一,有的在正月,有的在冬至,也有在寒食節(清明節的前一天)的,亦有清明節的。近代清明節祭掃祖墓的風俗概源於此製。

    在帝王禮製的影響下,民間祭祖之風亦盛。不過,與帝王所稱“上陵”有所不同,稱做“上墳”。上墳又稱做“掃墓”,是我國漢族的祭祀風俗。此俗始於東漢,盛行於唐。上墳是人們相信人死以後就轉移到陰間去生活了,去到陰間後仍可享受家人供奉的香火和祭品、紙錢等,並在陰間保佑著自己的親屬。為了照撫、悼念死者,並請求其福佑生者,死者的家屬或親友便每於清明節以及死者的忌日,到墳前供上飯食、酒菜、果品、焚香、化紙錢、致祭詞,為墳添土。

    另有“掛社”之習俗。每於清明在墳前焚燒紙錢、列祭品。祭奠亡靈的同時,用紙剪作幡形,插在墓上,稱為“插青”、“掛青”、“掛清明”、“掛社”等,或以五色紙製成幡蓋,或以帛或棉紙製成彩幡,掛於墓上。“掛社”習俗陝北至今仍有。

    祭祖

    祭祖是我國古代同一宗族的人祭祀祖先的活動。《禮記》中雲:“凡治人之道,莫急於禮。禮有五經,莫重於祭。”《說文解字》中雲:“祭,祭祀也。”唐代孔穎達對《禮記·祭法》的注疏是:“祖,始也,言為道德之初始,故雲祖也;宗,尊也,以有德可尊,故雲宗。”祭祖起源於父係氏族時期,殷周時期就製定了等級森嚴的祭祖規則,《禮記·王製》中雲:“天子七廟,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諸侯五廟,二昭二穆,與太祖之廟而五;大夫三廟,一昭一穆,與太祖之廟而三;士一廟,庶人祭於寢。”祭祖的基本原則是:“必豐、必潔、必誠、必敬。”《禮記·檀弓上》雲:“祭祀,與其敬不足而禮有餘,不若禮不足而敬有餘也。”凡是外出從政,獲取功名的祖先,一直是宗族祭祀的主要對象,反映了宗族祭祖所隱含的光宗耀祖的價值追求。通過祭祖追思共同祖先,團結族人。而祭祀活動根據時間、性質及祭祀對象的不同,又分常祭、專祭、特祭、大祭等,根據祭祀地點的不同,又有祠祭、家祭、墓祭的區分。

    家祭與祠祭

    古人在營造房屋的同時,就於正廳之東先立祠堂,用以供奉先世神主。祠堂一立,每遇元旦(即現在的春節)、冬至、朔望(即初一、十五)之日,均以禮參覲神主,此禮俗就是“祠祭”。有的大家族立有專門的家族祠堂,亦稱“家廟”,是家族成員祭祀共同祖先的地方。

    家祭與祠祭稍有不同。在一年四季中,每遇清明、端午(有的則在夏至)、中元、下元、冬至和除夕這六節裏舉行祭奠活動,或逢祖先生日、忌日時設祭。這類的祭祀活動被稱為“家祭”。

    家祭或祠祭的禮儀程序是:

    一就位,二奉饌,三上香,四酌酒(三獻爵),五叩首(跪拜),六禮畢。

    常祭與專祭

    常祭是古代日常祭祀祖先的禮儀活動,一般是每月進行兩次,即每月的朔望日(農曆每月初一、十五)進行。規模較小,一般情況下,每個家庭隻由家長代表全家於朔望日早晨到祠堂展祭。

    專祭是古代人們對特定的祖宗所舉行的祭祀活動。如,冬至祭始祖,立春祭先祖,秋分祭禰(已故父親在宗廟裏的神主)、高、曾、祖、父忌日等。忌日祭的當天不飲酒,不食肉,不聽音樂,穿上用灰黑色的布做成的素服,入祠堂行禮儀。

    特祭

    特祭是現世子孫逢有喜事時入祠堂祭祀祖先,行告祖禮。凡朝廷追贈考、妣官爵、婚娶、生子、入泮中舉、出仕升任等喜慶之事,都要祭祀祖宗,以感謝祖宗的庇佑,並祈望祖宗在陰間繼續為自己賜福禳災。特別是生子,古人重視宗祀,認為“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而生子就是有後,保證香火接續,是值得慶賀的大事。如生嫡長孫或嫡孫,在孩子滿月時,到祠堂告祖,全家序立祠堂,啟櫝出神主後,家主(宗子)到香案前跪下焚香,酹酒於茅沙之上,伏身兩拜,眾人四拜。主人和主婦分別斟酒點茶,宣讀告辭曰:“某之婦某氏以某年某月某日某時生第幾子,名某,取見。”伏拜已畢,主婦抱孫,立於階前,四拜。庶子庶孫則不用設酒,隻啟櫝,不取出神主。

    大祭

    大祭是所有祭祀活動中最重要的一種。一般選擇在節令舉行,如元旦(正月初一)、上元(正月十五)、春分、清明、端午、中秋(八月十五)、重陽(九月九日)、秋分、除夕等。這些節令中又以春秋兩次大祭最為隆重。多數宗族都定在春分和秋分這兩天舉行最為隆重的祭祀活動,宗族全體成員都要參加。祭祀時動用宗族公產,購置大量食品作供奉祖宗和全族聚餐使用。全體族人要在祭祀的前一天沐浴更衣,戒酒戒葷,杜絕塵念,靜思祖宗。祭日清晨,凡參祭人員有官爵者著官服,無官爵者著盛裝,梳洗幹淨後聚於祠堂,由宗子擔任正獻,主持整個祭祀活動。族人協助宗子,擔任分獻。還有陪祭誦祝(誦讀祝文)、嘏辭(代表祖宗向子孫訓詞)、讚引(唱禮)、分引(引導正獻及分獻至神位前)、執事等。打開神櫝,取出神主,跪拜焚香,給各神主獻新食、斟酒、點茶,眾人皆鞠躬三拜。祭畢,由宗族設宴,全族飽餐一頓或把胙肉分發到各戶各丁。聚飲或分胙的費用均從族產中開支,以表示列祖列宗在陰間賜予子孫衣食。陝北有祠堂的宗族並不多,大的祭祖活動都在祖墳舉行,有的祖墳葬有七八代,多者可達十幾代,陝北民間也將這種祖墳稱做“老墳”。在大祭時有公產者動公產,無公產者分攤到各戶,以備祭祀用品和族人聚餐。舊時,陝北將這類祭祖活動又稱做“墳會”,將聚餐稱做“吃墳會”。

    祭祀禁忌

    祭祀禁忌大致有:①祭者禁忌,這是對祭祀儀式的參加者及其行為方麵的禁忌。其中普遍流行的禁忌是:孕婦、產婦、月經期的婦女(有些地方和有些民族對所有的婦女都禁忌)、嬰兒、穿孝服者、受刑者,禁忌參加祭祀儀式,祭祀者在祭祀期間禁房事,禁食葷腥。②祭時禁忌。是對祭祀禮儀進行時日的禁忌。③祭地禁止。是對祭祀地點、場所的禁忌,如墓地、神廟、神堂、神龕的設置以及人出入祭地行為的禁忌。④祭品禁忌。是對祭祀時所用供品的選擇、製作、安放以及祭祀完畢對供品處理方式等方麵的禁忌。⑤祭器禁忌。是對祭祀所用的祭祀器具,包括神靈的偶像,祭祀用具,法師的法衣器具的禁忌。⑥祭儀禁忌。是對祭祀禮儀正式進行過程的禁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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