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與六禮

    婚姻是種族延續的禮製表現。婚俗是人們在長期社會發展中形成的觀念,它包含著人們對婚姻的思想觀念、社會基礎、意識形態以及宗教信仰、家庭倫理道德等諸多方麵的文化背景。婚姻關係最突出的特點是它完全脫離了母係社會中的群婚現象,使得男女在交媾生育方麵向前邁進了一步,最終走進了父係社會的社會製度。

    婚姻是指兩個方麵的行為範疇。《說文解字》:“婚,婦家也,禮娶婦以昏時。婦人,陰也,故曰。婚,從女從昏。”由此可以看出:“婚”是因為要出嫁女兒所產生的禮製行為。又雲:“姻,婿家也,女子所因,故曰姻,從女從因。”這就是說“姻”是因為女的到來所產生的家庭關係,故而被稱做“姻”。即現在所說的姻親關係。“婚”與“姻”原本無女,隻寫做“昏”與“因”,女旁是後來加上的。古人把黃昏認做吉時,結婚儀式在“昏”時舉行,所以言“昏”。又因女人屬陰,昏時進入一日時辰的陰的時間段,陰人逢陰時,陰愈盛,所以將昏認做吉時。“姻”是女子因之有了丈夫,父母因之嫁女,所以言“姻”。《禮記》中對婚姻的注疏是“婿曰昏、女曰因,婿以昏時來迎,女則因之而去,故名‘婚姻’。”

    根據古籍記載,我國在新石器時代的後期就有了“夫妻之道”。到了伏羲時代,男女嫁娶的禮儀基本形成。在這一時期的婚姻禮儀中規定以“儷皮”為禮。所謂“儷”,就是成雙的意思,“儷皮”是男女二人相匹配的意思。這也是從古到今人們稱夫妻為“伉儷”或“賢伉儷”的由來。“儷皮”就是兩張鹿皮,是由男方送給女方作為聘禮使用的。這大概是婚姻中要有聘禮的由來。

    到了夏商兩代,婚禮製度逐漸完備。發展到周代和春秋戰國時期,婚姻製度不僅更加完備,而且非常複雜,要舉行婚禮需經過六種禮儀才能完成,因而,婚禮儀式又被稱做“六禮之儀”。六禮,即問名、納彩、納征、納吉、請期和迎親。六禮始於周代,以後各代的婚禮均沿襲此製。北宋仕宦之家婚禮用六禮,一般人家僅用四禮,即問名與納彩合並,請期與納征合並。到了明代,六禮中隻用納彩、納幣、請期。清代婚禮製度中隻重視納彩、迎親。六禮多行於豪門官宦之家。陝北習俗中隻重視納彩、納征與迎新。

    一、納彩。納彩是傳統婚聘六禮中的第一禮,是“納其彩擇其禮”的意思。相當於現在婚嫁中的“提親”或“說媒”。男家請媒人到女家去提親,如果女家同意議婚,則男家以活雁為禮物,再到女家求婚。《儀禮·士昏禮》:“昏禮下達,納彩用雁。”鄭玄注雲:“將欲與彼合婚姻,必先使媒氏,下通其言,女氏許之,乃後使人納其彩擇之。”又疏雲:“納彩,言納者,以其始相彩擇,恐女家不許,故言納。”納彩用雁,是因雁是候鳥,隨氣候南北遷移,有雲“雁”木落南翔,冰灃北徂。順乎陰陽調和,也就是指女子已大,是該出嫁的時候了。另有說法是雁雌雄專一,一旦失卻配偶則終身不再成雙,取其意來象征妻從夫後忠貞不貳。納彩在其初時,大夫用雁,公卿用羔羊,士用雉,後來一律用雁,但曆代豪富之家的納彩禮每有增加,如北齊自皇子以下至於九品,用羔羊一隻,雁一隻,酒、黍、稷、米、麵各一斛。唐代納彩有用合□、嘉禾、阿膠、九子蒲、蒲葦、雙石、棉絮、長命縷、幹漆等九種者。貧窮之家納彩無雁則用雉、雞、鵝等代替。

    納彩是六禮中的第一禮,所以在稱呼上也很有講究。一般用“忝眷”,如果是單名,則可增加一字,改稱“年忝眷”,這是因為“納彩帖”需要用四張大紅金帖書寫,每頁每行的字數必須成雙的緣故。如果一家由父親出麵而另一家則是由兄長出麵,父親出麵者書稱“忝眷待生”,兄長出麵者書稱“忝眷晚生”。

    二、問名。是六禮中的第二禮。由男方家托媒妁之人持著男方家當婚之子的庚帖送給女方並索取女方家庚帖。然後據此占卜吉凶,合八字並準備合婚儀式。《儀禮·士昏禮》:“賓執雁,請問名,主人許,賓入授。”舊時問名均有詞語,多為:某既受命,將加諸卜,敢請女為誰氏,生辰庚年。魏晉以前,問名隻用於占卜,魏晉以後將其擴充為議門第、財產、職位、容貌等,南宋一度取消問名儀式,明代又將其恢複。

    庚帖中的八字,就是宿命論中的“四玉柱”,就是出生年月日時與天幹地支的對應。古人很重視八字,認為八字不僅決定著婚姻的合配問題,而且還左右著人一生中的命運。古時候,父母為了不讓自己的兒女在八字上顯現出不吉利,當兒女出生以後,尤其是女孩子出生以後,就請算命先生為自己的兒女另批一套八字,以掩飾不吉。因為在封建社會的習俗中,女孩子一定要嫁出去,是不能留在娘家老死的,如果發生這種情況,她也將是孤墳一座,不能上任何人家的祖墳,在民間稱做“女兒墳”。

    問名在古禮中也應拿一些禮品,一般都是以雁作為主要禮品。納彩與問名在古禮中也有分開進行的,也有一次完成的。因為這裏有個庚帖書寫問題,所以,此二禮是否一次完成取決於婚姻雙方的文化修養。

    庚帖的書寫一般是用一張寬約一寸、長約八寸的紅紙,上寫男女雙方的出生年月日時。其式樣是:

    男××乾造××年××月××日×時建生

    女××坤造××年××月××日×時瑞生

    庚帖中的八字必須是雙數,如果出現單數時,應當增減一個無關大局的字來湊夠雙數。男女兩家接到對方的八字以後,要將八字在自己家裏的正廳中央供奉神佛或祖先牌位前放置三天。民俗將這一做法說成是,如果在這三天裏家中發生爭吵、失盜、財物損失等意想不到的事,就認為這樁婚姻是不吉利的,親事就沒有成功的希望。如果平安無事,一切順利,就說明這門親事得到了神佛和祖先的保佑,是大吉大利的。三天期滿後,男女雙方都要請算命先生批八字,也就是納吉。隻有八字相宜的,才可以繼續議婚,否則,就宣告結束。

    三、納吉。顧名思義,就是采納吉祥、吉慶的意思,是六禮之第三禮。納吉又稱做“文定”、“通書”,又俗稱為“送定”、“過定”、“定聘”、“小聘”、“訂盟”。是男家在問名後把占卜得吉可以合婚的消息通知女家的禮儀,也是訂婚階段的主要儀禮。這是因為我國古人認為婚姻不僅要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為婚配依據,還要把“天神之光”作為婚姻好壞的重要依據,這在民俗中被稱為“天婚”,即“天賜良緣”、“天作之合”。後世把這一環節稱做“批八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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