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姆叔叔的小屋》reference_book_ids":[7257371393963068455,7220723706987809847,7267090241792511028,7025500133072636941]}]},"author_speak":"code":0,"press_status":1,"content":"  厄普頓·辛克萊(1878-1968)出身於馬裏蘭州巴爾的摩一個沒落貴族家庭。父親是白酒商人,嗜酒成性,並最終醉酒而死。

    在辛克萊十歲的時候,他們全家搬到了紐約。父親白天靠賣帽子為生,晚上則混在酒吧裏。辛克萊後來寫道:“……自打有記憶以來,我的生活就一直像一個命運不斷轉變的灰姑娘;今天晚上睡在寄宿公寓裏一張爬滿虱子、跳蚤的沙發上,明天晚上就可能身處豪宅,躺在大床上,身上蓋著絲綢被單。這種起伏不定的生活狀況緣於父親不穩定的收入……”十五歲,他開始為一些通俗出版物寫文章,並以此供自己讀大學。後來,辛克萊為一份社會主義宣傳周刊《呼喚理性》寫稿,在此期間編輯鼓勵他以“工資奴隸製”為主題寫本書。為此,辛克萊特意到芝加哥屠場去體驗生活,在那裏一待就是七個星期。在屠場,他目睹了肉食生產的各個工序,見證了工資奴隸們的悲慘生活際遇,並於1906年寫成了《屠場》。

    該書描寫了一個立陶宛移民家庭——尤吉斯一家的悲慘遭遇。他們滿懷憧憬從家鄉來到美國尋夢,在芝加哥屠場區找到工作,以為美好生活將從此開始。不料災難接踵而至,先是尤吉斯工傷失業,接著妻子奧娜被工頭奸汙,尤吉斯怒打工頭而入獄,隨後妻子難產死亡,幼小的兒子淹死。親朋好友中男的流落街頭,女的被逼為娼,美國夢演變為可怕的夢魘。更悲哀的是,這個萬惡的資本主義機器不僅害得他家破人亡,更毒害了他的心靈。他自暴自棄,幹起合夥搶劫的勾當,甚至還在屠場罷工時當上了工賊。所幸的是,在風起雲湧的社會主義運動中,尤吉斯終於找到了人生的奮鬥目標,他的階級覺悟被喚醒。小說結尾時,他深信社會主義是唯一的出路,而這也正是辛克萊的信仰。

    但是富有戲劇性的是,《屠場》之所以引起轟動並不是因為厄普頓·辛克萊對資本主義工資奴隸製的紀實描述、對壟斷資本駭人聽聞的剝削行徑的血淚控訴,而是因為書中對肉製品質量的描寫:“……隻有那些徹底腐爛的腿肉才能送到伊莎貝塔所在的車間。這樣的肉被每分鍾兩千轉兒的旋轉刀片絞碎,摻進半噸鮮肉,這樣腿肉上的臭味兒、酸味兒就一點也聞不到、嚐不出來了。人們從來看不到是什麽東西剁進了香腸。在歐洲,已經過了保質期的發黴、變色的香腸會被扔掉,而這裏的屠場主們會把它們撿回來,經過硼砂和甘油處理後,倒進絞肉機的漏鬥裏,這樣就重新做成香腸,在國內銷售。有些肉就胡亂地堆在地上,地上滿是泥土和鋸屑,工人們就在這地麵上踩踏,並把幾百億個肺結核病菌吐在上麵。有些肉一大堆一大堆地堆在庫房裏,庫房的天棚漏水,髒水就滴落在肉堆上,上麵有數千隻老鼠在盡享美餐。當然,庫房裏光線昏暗,你是看不到老鼠的,可是工人們隻要把手在肉堆上一劃拉就能劃拉下一捧一捧的幹鼠糞。老鼠人人討厭,於是屠場主們就把老鼠藥撒在麵包屑裏來對付它們。老鼠被毒死了,於是工人們就把死老鼠、麵包屑和豬肉一起倒進絞肉機的漏鬥裏。這絕不是在編造故事,也不是在開玩笑。工人們把庫房裏的肉鏟到推車裏,即使看到,工人們也沒有心思去撿死老鼠——跟香腸裏其他的東西比,死老鼠不算什麽。車間裏沒有洗手的地方,所以吃飯之前工人們就在即將被和進香腸肉餡裏的水裏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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