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一封信

    我到半夜才離開伯爵夫人。那時她表麵上是鎮靜了,但臉色陰沉,似乎暗暗作著打算,教無論怎麽銳利的眼光都猜不透的打算。我走不了幾步就在聖·莫街上遇到伯爵,他受著一股不可抗力的吸引,不能再待在大街上我們約定的老地方了。

    我把經過情形告訴了他,他嚷道:“可憐的孩子這一夜怎麽過哇?要是我闖得去,要是她忽然看到我又怎麽呢?”

    我回答說:“這時候她連跳窗都可能。伯爵夫人是呂克雷斯一流的女子,受了汙辱寧可死的,即使汙辱她的是她願意委身的男人。”

    “你年紀太輕了。”他說。“你不知道,一個人被痛苦的念頭劇烈擾亂的時候,他的意誌好比湖上起了大風暴,風隨時在變,波浪也跟著一忽兒湧到這邊的湖岸,一忽兒湧到那邊的湖岸。今天晚上,奧諾麗納見了我撲在我懷裏的可能性,和跳窗的可能性是均等的。”

    “而你預備冒這個險嗎?”我問他。

    他回答道:“得了罷,為了要等到明天早上,我家裏已經由台北蘭醫生預備好一些鴉片,讓我能太太平平的睡一覺。”

    第二天中午,高朋女人遞給我一封信,說伯爵夫人筋疲力盡,到六點才上床,吃了藥劑師配的安眠藥才睡著的。

    我把那封信抄了一個副本;——因為,小姐(領事向加米葉·莫班說),藝術的手段,風格的訣竅,你是精通的;許多在結構方麵很高明的作家,他們的功夫你是知道的;可是你一定會承認,在造作虛偽的感情的文學作品中決找不出這樣的文字。真的,世界上最可怕的莫過於現實。下麵的信便是那位太太,或者說那個痛苦的化身寫的:

    莫利斯先生:

    你舅舅所能說的話,我都知道了;他不見得比我的良心更通達事理。人的良心原是上帝的喉舌。我知道如果不跟奧太佛言歸於好,我是要罰入地獄的:這是宗教的判決。人間的法律要我不顧一切的服從。不管我過去作些什麽,隻要丈夫不拒絕我,大家都認為我是純潔的,貞節的。不錯,婚姻就有這點兒妙處,能夠教社會批準丈夫的寬恕;但社會忘了一點,就是這寬恕必須要被寬恕的人肯接受。按照法律,按照宗教,按照世俗的慣例,我都應當回去。單單以人事來說:不給他幸福,不給他生孩子,把他的姓氏從貴族院的金榜上抹掉不是太殘忍嗎?我的痛苦,我的厭惡,我的感覺,我所有自私的成分(我知道自己是自私的),都應當為家庭犧牲。我將來會生兒育女,兒女能使我破涕為笑丨我可以非常快樂,受人尊敬,大家會看到我豐衣足食,高車肥馬,在人前得意揚揚!仆役,府第,別莊,應有盡有;一年有多少個星期,我就有多少次領袖群英的宴會。不必說,大家會把我招待得很好。我用不著重新攀登貴族的寶座,因為我根本沒下過台。由此可見,上帝,法律,社會,意見都是一致的。

    “天上的神明,地上的教士,法院,都要異口同聲的問我:你反抗什麽呢?倘若伯爵要求王上來幹預這件事,王上也會這樣問我。你的舅舅必要時還能說,上帝會賜恩給我,使我覺得盡責是快樂的。上帝,法律,社會,奧太佛,不是都要我活著嗎?唉,如果沒有別的困難,我隻要回答一句話就可以一了百了,就是我不想活了!一朝裹在屍衣中間,慘白的臉色就能恢複我的潔白和無邪。這不是什麽固執的騾子脾氣。你一邊說笑一邊埋怨我的脾氣,其實隻表示女人把事情肯定了,對前途看清楚了。倘若我的丈夫因為愛我而寬宏大量,把一切都忘了,我可是忘不了!‘遺忘’可是我們能作主的?一個寡婦再嫁的時候,愛情能使她恢複少女的心情,因為她嫁給一個心愛的男人;但我不能再愛伯爵了。關鍵就在這裏,你看到沒有?我一遇到他的目光就看到我自己的過失,即使他的目光充滿了憐愛也沒用。他越度量寬宏,我越顯得罪孽深重。我的永遠不會安定的眼睛始終會看到一個無形的判決。亂七八糟的回憶勢必在我心中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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