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亦叫“約文”,又叫“約書”,是契約的另一大類。依據約文的形式,可分為條約、公約、協議、協定、誓詞等類型。約文應用範圍比較廣泛,但是,這一文書多用於國家與團體,雙方用這一形式進行政治的和軍事的活動。例如古代的盟國製定的盟約、交戰雙方停戰議和時所定的和約,劃定邊界時所定的界約。

    二、契約的特點

    ◆簡潔準確,樸實無華

    契,多用於私人之間的買賣、租賃、借用和分配關係。例如,買賣房屋的房契,買賣土地的地契,還有借契、租契、分契,等等。在寫作上則為條款式文字,力求簡潔、準確,樸實無華,能夠說明問題。

    約,它的特點和契完全相反,一般都是用於公共團體或國與國之間的關係。例如,機關、廠礦、學校、團體或國與國之間製訂的公約、條文、協議書和議定書等。在寫作上亦多為條款式。現代的約文,雖比古代繁多一些,但是,在文字上,仍然要求簡潔、準確、一目了然。

    ◆法律性、製約性強

    契約的法律性、製約性是極強的。所以,在寫作時,要求當事人雙方和寫作者,具有高度的法製觀念,並把這種觀念體現到契約條文中去。在寫作契約條文時,要有強烈的法製觀念。在語言文字上,除了簡潔準確之外,還要說得清楚嚴格,不留情麵。如果立契雙方和寫作者本人,不了解這一特征,就很有可能在契約條文中,有所疏漏,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群眾性、監督性強

    簽訂契約文書,從形式上看,似乎是立約雙方的事,但是,實際上它的群眾性、監督性都是極強的。首先,簽訂後的契約除了當事人雙方各留一份外,還要給房地產管理單位上交一份。這就使契約增加了一層接受監督的成分。其次,共立契約時,還要有中介人,也就是中證人,同時還要有執筆人。這樣,又給契約增加了一層群眾監督的色彩。此外,還有一層看不見的群眾監督作用。就是說,在若幹年後,雙方因某種原因發生爭議時,’必須把契約拿出來,給左鄰右舍或街巷的人看,以證明各自的清白。

    如此看來,在寫契約條文時,必須明確責任,分清是非界限,以後萬一發生糾紛,雙方可以把契約拿出來給村民街友一閱,讓眾人沒有話說。

    第二節 契約的寫作技巧及範例

    一、契約的結構

    契約有一定的結構形式,不論何種內容的契約,結構形式基本上是相同的。它包括標題、立契原因、目的、事項和結尾。

    ◆標題

    標題是契約之首,應寫在契約的最上方的中間,字寫大些,以便醒目,要明確概括出契約的名稱和相互關係。例如房契、地契、借契、分契、租契等。

    ◆正文

    正文的開頭要寫清立契雙方的姓名、原因和目的。位置應寫在標題下的第二行。

    接著寫契約文書的主要內容或條款。個人對個人之間的契約,一般都是條款式的,就是說,要把商討妥當的事項,一條一條地寫出來。也有不分條款的,但是必須把內容事項寫清楚,不得馬虎疏漏。

    正文的結尾也很重要,它對契約條文的執行,起著重要作用。所以,要寫清楚契約一式幾份,分別由誰執有,並說明有效期限。若有附件,還要注明附件的名稱和數目。

    ◆落款

    上項內容寫完以後,由立契雙方簽名蓋章,寫明立契的時間。年份不得略寫,例如1991年,不得寫成91年。

    二、契約的寫作要求

    ◆必須遵照憲法的要求訂立契約,廢除剝削壓迫與被剝削壓迫的關係

    訂立契約雙方,必須是平等互利的關係,絕不允許侵犯對方的合法權益。

    ◆契約內容條文,一定要符合格式要求

    必須做到:態度鮮明,內容具體明確,文字通達,用詞得當,不得含混、疏漏。

    ◆書寫要用毛筆、鋼筆(黑藍墨水)或炭素圓珠筆

    不得使用容易褪色的純藍墨水和純藍色圓珠筆書寫。字跡工整,文麵整潔,標點正確,杜絕錯別字。

    ◆要把契約中房、地產的數量、尺寸、方位和價值寫清楚

    財產的數字、價款,一定要用大寫。

    ◆文麵不得隨意塗改

    如有修改之處,必須加蓋雙方印章。如無印章,則可用指印代替。

    ◆如有補充說明,可在契約結尾或“附注欄”內寫明,並同時寫上“本契約壹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的字樣,目的在於以後便於對質檢查。

    ◆應在契約行文的尾部或“附注欄”內,說明雙方在立契後產生財產糾紛時,應由賣方負責、以便於日後核實和監督,確保契約條文的貫徹。

    【範例】

    買賣契約

    立賣房地產人張秋實今因生活困難,將自己所有本市碑林區(注:“碑林”二字之下為“新城”二字,且有塗改)仁愛巷門牌2號房屋一處,計樓房1.5間,廈2.5共 4間,地號陝字段第1396號土地麵積O畝1分9厘1毫,以及與房屋相連之附著物出賣給王光古等四人所有,計人民幣1160元整,自立契之日,以前的房地產稅歸賣主清理,以後的房地產稅歸買主繳納,該產如有抵押,賣典等產權糾紛,由賣主負責,與買主無幹,立契為證。

    賣房人 張秋實(章)住址:代理人 王金珍(章)

    買房人 王光古(章)住址:於貴香(章)

    土地所有人 劉林(章) 吳中百(章)

    公元××年×月×日立

    第三章 守則

    第一節 守則的概念及作用

    ◆守則的概念

    守則是黨政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要求所屬成員共同遵守道德規範和行為準則而製定的一種約束性公文。

    ◆守則的作用

    守則是為了達到特定目的、完成某項任務、維護大家利益,根據實際需要,有針對性地擬定的條文,作為群眾自我教育、正麵引導大家共同遵守的行為準則。

    第二節 守則的種類及特點

    一、守則的種類

    守則在各行各業的事務管理中使用範圍很廣泛,按照單位和製作人的不同,守則可分為行政部門守則、教育部門守則、工礦企業守則和某些生產工藝操作守則。守則對其成員的思想、工作、學習、生產、生活都起著一定的保證、督促作用。

    二、守則的特點

    守則的主要特點包括:

    ◆約束性

    守則是根據黨和國家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精神,結合本單位、本部門的實際情況而製定的用以規範、約束人們的道德行為的條文。它雖然不具有強製力和法律效力,但對其所屬成員起著教育和製約作用。

    ◆規範性

    守則要求所屬成員自覺自願地去遵守有關道德規範和行為準則,它可以使整個機關、單位的工作、學習、生產和生活能夠正常地、有序地、協調地進行,有利於維護國家和集體的利益。

    第三節 守則的寫作及範例

    守則有其固定的結構,一般包括標題、正文和簽署三部分。

    ◆標題

    守則的標題一般是由適用對象和文種構成,如《高等學校學生守則》等。

    ◆正文

    守則正文的製定根據實際情況或繁或簡。比較繁雜的守則一般分為總則、分則和附則。

    總則是關於製定守則的指導思想、目的、意義等項內容,要求文字表達清晰,高度概括;分則是規範項目,它是守則的主體,是要求遵守的依據,行文要條目清晰,邏輯嚴密,表述確切;附則是關於執行要求的說明,文字要簡潔凝練。較簡的守則,沒有總則和附則,全文由分則內容組成,如《全國職工守則》等表述周密,邏輯性強。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