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reference_book_ids":[6838936275928484877,7267077385848097832,7012517992130939934,7257455404240604215,7233628637428190242,6890728374843477006,7255203659015785531]}],"334":[{"annotation_type":"0pos_info_v2":{"end_container_index":334,"end_element_index":0,"end_element_offset":129,"start_container_index":334,"start_element_index":0,"start_element_offset":125},"quote_content":"《詩經》reference_book_ids":[7071200634816449549,7078185810029202446,7152079239892700197,7070438698533293070,6874386810978438151]}],"251":[{"annotation_type":"0pos_info_v2":{"end_container_index":251,"end_element_index":0,"end_element_offset":164,"start_container_index":251,"start_element_index":0,"start_element_offset":160},"quote_content":"《讀者》reference_book_ids":[7160609303160687653]}]},"author_speak":"code":0,"press_status":1,"content":"  三、不給與專利保護的範圍

    專利法規定對下列幾項內容不給予專利保護:

    ◆“科學發現”

    科學發現是人類對自然界客觀存在的未知的物質、現象、變《化過程及特征的認識,屬於人類認識世界的範疇,並沒有對客觀世界作技術性的改造,所以不是專利法上的“發明創造”。如果利用科學發現,提出了具體技術問題的解決方法,那麽就是發明創造了。

    ◆“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是指導人們思維推理和分析判斷、記憶的規則和方法。它並沒有利用自然規律,不具有技術特征,因而不是發明創造。

    ◆“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

    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是為確定人或動物體內病灶的所在或根因,從而消除疾病或減緩疼痛而創造的方法,它們不能在產業中製造或實施,因而不是發明。

    用來診斷或治療疾病的醫療設備、器械、儀器、工具等,則可以是發明創造。

    ◆“食品、飲料和調味品”

    食品、飲料和調味晶是人們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我國目前的食品、飲料和調味品盡管有所改善和發展,但畢竟還不算十分豐富。若給這方麵的發明創造授予專利權,勢必會使其價格有所提高,從而影響人們的日常生活。因此專利法規定對食品、飲料和調味品不授予專利權。但這僅僅指食品、飲料和調味品本身的發明創造。對於製造這些物品的方法發明,仍給予專利。

    ◆“藥品和用化學方法獲得的物質”

    藥品是指用於診斷、治療和預防人體或動物體疾病的物質。對藥品不給予專利的理由和上述食品的情況相同。對用化學方法獲得的物質不授予專利權的理由是這類基本物質的涉及麵非常廣泛。化學物質的發明可以說是基本發明,為了有利於使用化學物質的各領域的技術和生產的發展,不授予專利權是恰當的。

    對藥品和用化學方法獲得的物質不授予專利權隻是指物質本身的發明,對於它的製造方法的發明,與前述食品情況類同,仍給予專利權。

    ◆“動物和植物品種”

    動物和植物品種有自然的和人工培育的。自然界存在的動、植物品種不是人類的發明創造,當然不能授予專利權。人工培育的動、植物新品種本身固然是發明創造,但也必須具備重複性,即經多代繁殖,品種不產生變異,才具有工業上的實用性。對於這類發明創造,很難按其他領域的發明創造的審批辦法來進行審批。因此,專利法中規定了對動物和植物的品種不授予專利權。將來可能用專門的法律來保護這類發明。

    ◆“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

    由於用原子核變換方法所獲得的物質能用於製造核武器,所以,我國專利法規定這種物質及獲得這種物質的方法均不授予專利權。

    此外,專利法還規定,對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

    四、調查本領域已有專利的情況

    調查的目的有兩點:一是確定是否有必要申請專利,二是確定專利的保護範圍。隻有在廣泛了解現有技術狀況的前提下才能決定是否需要提出專利申請,以便盡量減少申請專利的盲目性,同時這種調查也有助於寫專利說明書時闡明現有技術以及該發明的背景及其特點,是獲得專利的一個重要步驟。

    五、從經濟收益方麵作認真考慮

    每個發明是否值得去申請專利,這要根據該發明所產生的經濟效益而定。申請人應對自己的發明創造進行預測,估計其技術開發的可能性、範圍及技術市場和商品市場的前景,以及在實施和技術轉讓中自己能獲得的經濟收益等,這些都將成為是否應提出專利申請的重要依據。

    第二節 專利申請書的寫作技巧及範例

    一、撰寫專利申請文件的一般要求

    ◆提交文件的份數

    申請人在申請專利時,應提交請求書、說明書(附圖)、權利要求書和摘要各一式兩份。其他附屬文件,除專利法和實施細則有具體規定,或專利局在通知中另有要求外,隻需提交一份。

    ◆文字和書寫要求

    專利申請文件的文字不能用複寫紙複寫,說明書及其摘要、權利要求書必須用4號或5號字打字或印刷,不得手寫。其他文字則可以書寫。書寫字跡要清晰、工整,盡量采用仿宋體或楷書,文內不得塗改,如確有必要增刪更改時,應采用補正書進行修改。

    ◆紙張的要求和使用

    說明書、權利要求書、摘要和附圖應用16開紙。紙張一般應縱向使用,隻使用一麵,打印的字應自左向右排列。紙張左部和上部邊緣應各留25毫米空白,左部和下部應各留15毫米空白。

    ◆各種文件一律使用中文

    外國人名、地名和科技術語,如果沒有統一中文譯名時,應注明原文。中文簡化字應按照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的規定使用。

    ◆格式的要求

    申請人向專利局提交的各種申請文件,一律應使用專利局統一製定的表格,不能隨意自行編製格式。若申請文件由申請人自行印製,則應符合專利局規定的格式。

    二、專利申請文件的撰寫

    我國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申請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的申請文件應有請求書、說明書(必要時有附圖)、權利要求書和摘要。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必須有附圖。申請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文件應有請求書、外觀設計圖或照片。

    (一)請求書的填寫

    請求書是各種申請文件中具有總領作用的文件,它有很多欄目,綜合了整個申請的各方麵情況。在遞交申請時,專利局要按此表進行核實。因此,請求書是一個申請案綜合情況的匯總表。

    請求書有很多種,下麵以發明專利的請求書為例,對填寫請求書時應注意的問題做一扼要說明。

    發明專利請求書共有12個欄目:

    ◆申請號

    由專利局受理處標明,申請人不能填寫。此號與受理處發給申請人的受理通知書中的號碼一致。

    ◆申請日

    由專利局受理處標明,申請人不能填寫。此申請日即受理處接受申請人當麵遞交文件之日或申請人郵寄文件之臼(以郵戳為準)。

    ◆發明名稱

    發明的名稱要體現發明或實用新型的主題和類型,字數一般不超過15個字。不能使用人名、地名、商標或商品名稱等含義不清的字,如“東芝電冰箱”,“……等物品”都不正確。

    ◆發明人姓:名、地址

    發明人必須是某一個人,發明人欄不能填寫某單位或某個團體的名稱,若發明人為兩個以上的人時,在發明人欄隻填寫一人作為其代表,其餘的共同發明人填入第10欄內。發明人的地址應寫明省、市、區、街道、門牌號數,一般不能使用本單位名稱作為地址。

    ◆申請人姓名或名稱、地址

    申請人既可以是某個人也可以是某個單位。申請人如果是多人或幾個單位時,申請人欄內也隻填一個或一個單位,其餘的共同申請人或單位填寫在本表下部的相應欄目內。

    申請人是法人時應當寫單位全稱,不能用單位的簡稱或縮寫,單位名稱應與所蓋公章名稱完全一致。一個法人單位的下屬部門不能以申請人的資格申請專利,如“某某學院計算機係”之類,因為這些下屬部門不具有法人資格,因此不能以其名義申請專利。申請人或代理人簽字欄,應當由申請人或代理人親筆簽字或蓋章,單位提出申請又不請代理人時,須加蓋公章。不論簽字和蓋章都不得使用複印件。

    ◆代理機構名稱、地址,代理人姓名、登記號

    代理機構必須是符合國務院關於專利代理機構的暫行規定並在中國專利局登記備案的代理機構,代理機構名稱應寫正式全稱,不能使用縮寫或簡稱,代理人必須是個人,填寫時應寫明代理人登記號和工作地址。

    ◆申請費和不喪失新穎性要求、保密要求

    申請費的數額必須按專利法實施細則的規定交納,當申請人按專利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要求享受不喪失新穎性的優惠期時,必須在提出專利申請的同時填寫該欄目(即在口中打√),並在申請日起兩個月內,提交證明文件。

    ◆申請文件清單

    申請人在申請專利時所提交的各種文件的份數、頁數應準確無誤地填在該欄內。

    ◆附加文件清單

    凡有其他附加文件的應在有關項目中畫√。

    ◆申請人或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申請人是個人時應由本人簽字或蓋章,申請人是法人,應蓋單位公章,申請人若已委托代理機構時,不能僅有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必須有代理機構加蓋公章。

    二、權利要求書的撰寫

    ◆權利要求書的意義和基本概念

    權利要求書是申請人向國家請求保護他的發明以及劃定保護範圍的主要文件。一旦經審查批準後,權利要求書就具有法律效力。專利法第五十九條規定:“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範圍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為準。”這就是說,權利要求書劃定多大範圍,批準後,法律就保護多大範圍。而說明書及附圖僅可以解釋權利要求。因此,寫好權利要求書直接涉及申請人的切身利益,其意義不言自明。

    要寫好權利要求書,首先應當從基本概念上對其作一透徹了解。

    所謂權利要求書,就是按法律規定編寫的概述發明的技術方案實質內容,表述請求保護範圍的文字。

    權利要求具有雙重含義。從法律上說,它是按法規編寫的劃定法律保護範圍的文字;從技術上說,它又是概述發明的技術方案實質內容的文字。因此,一個合格的權利要求,應當滿足這兩方麵的要求,缺一不可,這也是起草權利要求書的基本思路。

    ◆權利要求書的種類

    權利要求書可以包括獨立權利要求和從屬權利要求兩種類型。

    所謂獨立權利要求,就是從整體上反映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主要技術內容,記載構成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必要的技術特征。

    這裏所說的“必要的技術特征”,就是該技術特征是完成發明任務和發明技術方案中所必須的,其總和完整地構成了發明的整體,並且足以使該發明區別於其他技術方案。

    所謂從屬權利要求,就是引用前麵的權利要求,記載發明或實用新型附加的技術特征,反映發明或實用新型具體實施方案的權利要求。

    獨立權利要求在法律上有獨立的意義,而從屬權利要求必須依屬於獨產權利要求,在法律上沒有獨立的意義。因此,一個權利要求書中可以隻有獨立權利要求,沒有從屬權利要求;但不能沒有獨立權利要求,隻有從屬權利要求。

    ◆獨立權利要求的撰寫方法

    獨立權利要求由“序言”和“特征”兩部分組成。

    序言部分:說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所屬技術領域以及現有技術中與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主題密切相關的技術特征。這一部分可以說是闡明該發明的技術背景。

    特征部分:常使用“本發明(或實用新型)的特征是……”或者類似這樣的簡明語言,說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特征。這些特征,與序言部分說明的特征一起,構成要求保護的技術特征。

    ◆從屬權利要求的撰寫方法

    從屬權利要求由“引用”和“特征”兩部分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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