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一九三五年八月四日上海《大晚報》副刊《剪影》上載有羅侯的《上海話那能講頭》一文,其中說:"在上海,要這些上下三等人都不把你看作可欺的阿木林瘟生呢,你就非得好好研究上下三等交朋友用的談話,在上海交朋友,你必須了解的是,所謂’朋友軋得要好,講個閑話要漂亮’。。。。。。譬如你們初見麵,道名問姓起來,上海的上等朋友就愛半說話半咬文的,’格位朋友尊姓?’。。。。。。’格位’和’迪位’是’這位’的意思"。

    (6)"阿木林"上海話,即傻瓜。

    (7)"朋友,以義合者也"語出《論語鄉黨》朱熹注:"朋友以義合"。"義,利也",語見《墨子經上》。

    (8)"自己的園地"一九三五年五月,楊邨人、杜衡等組織"星火"文藝社,出版《星火》月刊。他們標榜該刊是"無名作家自己的園地"和"新進作家自己的園地"。當時《文學》月刊第五卷第二號(一九三五年八月)"文學論壇"欄發表署名"揚"的《文藝自由的代價》一文,批評了上海一些文人用商人手法,要文學青年"投資五元",以取得在"自己的園地""投稿而且被登出的權利"。楊邨人、杜衡等即以"本社同人"名義在《星火》第一卷第四期(一九三五年八月二十日)發表《警告〈文學〉編者傅東華》一文,否認該刊要作者"投資五元",說隻是"曾向社員征收按月三元(暫以三個月為限)的出版費"。

    非有複譯不可好像有人說過,去年是"翻譯年"(2);其實何嚐有什麽了不起的翻譯,不過又給翻譯暫時洗去了惡名卻是真的。

    可憐得很,還隻譯了幾個短篇到中國來,創作家就出現了,說它是媒婆,而創作是處女。(3)在男女交際自由的時候,誰還喜歡和媒婆周旋呢,當然沒落。後來是譯了一點文學理論到中國來,但"批評家"幽默家之流又出現了,說是"硬譯","死譯","好像看地圖"(4),幽默家還從他自己的腦子裏,造出可笑的例子來(5),使讀者們"開心",學者和大師們的話是不會錯的,"開心"也總比正經省力,於是乎翻譯的臉上就被他們畫上了一條粉。

    但怎麽又來了"翻譯年"呢,在並無什麽了不起的翻譯的時候?不是誇大和開心,它本身就太輕飄飄,禁不起風吹雨打的緣故麽?

    於是有些人又記起了翻譯,試來譯幾篇。但這就又是"批評家"的材料了,其實,正名定分,他是應該叫作"嘮叨家"的,是創作家和批評家以外的一種,要說得好聽,也可以謂之"第三種"。他像後街的老虔婆一樣,並不大聲,卻在那裏嘮叨,說是莫非世界上的名著都譯完了嗎,你們隻在譯別人已經譯過的,有的還譯過了七八次。

    記得中國先前,有過一種風氣,遇見外國--大抵是日本--有一部書出版,想來當為中國人所要看的,便往往有人在報上登出廣告來,說"已在開譯,請萬勿重譯為幸"。他看得譯書好像訂婚,自己首先套上約婚戒指了,別人便莫作非分之想。自然,譯本是未必一定出版的,倒是暗中解約的居多;不過別人卻也因此不敢譯,新婦就在閨中老掉。這種廣告,現在是久不看見了,但我們今年的嘮叨家,卻正繼承著這一派的正統。他看得翻譯好像結婚,有人譯過了,第二個便不該再來碰一下,否則,就仿佛引誘了有夫之婦似的,他要來嘮叨,當然羅,是維持風化。但在這嘮叨裏,他不也活活的畫出了自己的猥瑣的嘴臉了麽?

    前幾年,翻譯的失了一般讀者的信用,學者和大師們的曲說固然是原因之一,但在翻譯本身也有一個原因,就是常有胡亂動筆的譯本。不過要擊退這些亂譯,誣賴,開心,嘮叨,都沒有用處,唯一的好方法是又來一回複譯,還不行,就再來一回。譬如賽跑,至少總得有兩個人,如果不許有第二人入場,則先在的一個永遠是第一名,無論他怎樣蹩腳。所以譏笑複譯的,雖然表麵上好像關心翻譯界,其實是在毒害翻譯界,比誣賴,開心的更有害,因為他更陰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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