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紫

    一個周五的下午,我出門倒垃圾,發現門把手上插了一張黃色的宣傳單。正要把它當成一般的廣告扔掉之時,餘光一瞥,卻發現那是郡警察局的通告。於是看下去,說是我家附近住有曾犯有性侵犯罪的居民,若需了解詳情,可上警察局網站查詢。

    由於早就受美劇和好萊塢電影的“教育”,我對此情節並不陌生,也就沒有大驚小怪,甚至有點兒漫不經心地把通告放在了一邊。先生正好有空,出於好奇就拿了通告去上網。誰知兩秒鍾不到,他就大叫起來。

    我跑去一看,乖乖!原來犯罪分子就在家門口呢!大頭照、姓名,清清楚楚地在網上擺著。這位波菲頓先生就住在我家斜對麵,近得不出100米。最令我們猛然警惕的是,他的罪行是“兒童色情”,這對這條街上所有家長來說,應該都不是好消息。

    美國社會曆來講究隱私權,個人權益堪為神聖不可侵犯。然而法律規定,所有犯有性侵犯罪的人,在出獄後10年內,都必須去當地警察局登記,鄰裏、社區有權查看這些人的基本資料,無需登錄警察局網站,比如去“家庭看門狗”網站,隻要輸入郵政編碼,立馬可看到地圖上的無數“小點”。不同顏色的點,代表所犯的不同性侵犯罪行,有“小點”的地方是他(她)的住宅或工作地點。繼續點擊,姓名、照片等完全曝光。

    我雖然認同這些人是罪有應得,但多少也為他們身上的“紅字”感到難過。這樣的懲罰,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比坐牢更殘酷。

    左鄰右舍“一級戰備”

    波菲頓先生在我們這條小街上掀起的風波可不一般。他住的那棟房子屬於街頭的教堂,後院就是教堂幼兒園的遊樂場,周末我們常帶著我家小子們去那兒蕩秋千、滑滑梯。波菲頓已經為教堂工作了近一年,他的工作包括給幼兒園做常規維護、設備維修等。教堂在暑假舉辦少兒夏令營活動,猜猜誰是夏令營的攝影師?波菲頓!

    一個在警局掛了號、曾持有兒童色情商品、犯有性侵犯罪的人,居然天天和孩子們混在一起!左鄰右舍炸開了鍋。鄰居圖倫馬上勒令他那對漂亮的女兒不準上街遛狗;對麵的克莉絲汀馬上著手張羅人馬,商討對策。與此同時,當地報紙、電台和電視台突然像約好了似的,報道“波菲頓”事件,據稱,已經有5個孩子被家長撤出了幼兒園,而幼兒園園長十分無辜地說,波菲頓是教堂雇傭的,不是她,她也從來不知道波菲頓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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