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們猜測的大差不差——畢竟人多想法就多,總有對口的。而且南朝小國寡民,手段也就那麽多,不難看透,這次這麽大紕漏,必然是有人要跳樓謝罪的。

    南朝公司總裁跳樓,就和日本武士切腹一樣,屬於該民族的非物質文化遺產。

    這種很粗暴的高層迭代,會暴露很多問題,因為太多的罪行會被扣在死去的那個人身上,包括莫名其妙解散雖然不是最紅但還在上升期隻是出了點小毛病的偶像團體。

    不過南朝自有國情在彼,這種體量的公司內外關係盤根錯節,瞬間崩塌是不會的,總要讓那些個背後的手扶植出新的替代品才能死。

    這個過程不但長,而且形勢變幻莫測,指不定什麽時候就出什麽常人理解不了的奇怪決定,小人物在其中是難以自保的。

    過去的李涵,恐怕看不到這一點,還抱有公司會出於安撫藝人和粉絲的考慮,繼續維持他們這些倒黴蛋兒的合同,實際上也沒錯,無論是誰上台,他們都會這麽處理,消耗低,道個歉把黑鍋扔到前任頭上就行,甚至都不必付出什麽實際損耗,無非是一些公關費用罷了。

    可他們這種消耗型偶像,五年期就到頭了,餘下的時間無論是糊是火,大部分就隻能自生自滅,公司不會投入太多資源了,因為這時候的藝人團隊和人脈已經成型,哪怕糊了,沒有公司幫助也不至於吃不起飯,完全可以自負盈虧,公司隻負責抽成就好。

    大部分以偶像經濟為主的公司,在這個時候能派給過氣偶像的任務,稍微良心一點就是帶挈新人,一般的做法是用新人踩著他們上位,要完全繼承他們的粉絲團體,然後就是棄之敝履了。

    所以很多偶像藝人,在三年之後就拚了命的往影視圈裏擠,至少到期之後還能維護下一些影迷,在自負盈虧的未來還能有活幹,真正轉成歌手的還是很少的,因為歌手不如演員掙的多……

    黨亮和王龍吃著短視頻的紅利,是歌手中最高收入的那一批,幾乎和那些老牌天王相提並論——那可是人家幾十年積攢下來的版權,但他們這是特例。

    首先他們是唱作人,原創歌手,除非是製作那邊有要求,否則是不唱別人的歌的,這種事說來容易,但是歌手圈裏百分之九十的從業者是做不到的,同樣作為唱作人其他歌手,一般也都是做不到的,因為這個快消時代,大部分唱作人工作中的那個“作”的部分,其實隻有改編。

    其次兩人都不是純歌手,王龍自己簽在了自己的經紀公司,他是網絡歌手的元老,到今天身份仍然十分純粹,在網歌這個圈裏聲望和地位都是十分可怕的,從業這麽多年,手下積攢了一幫網紅,盈利能力相當高,在主要的數字音樂平台上,有自己的影響力。

    偶像這個身份,其實是因為他長相還可以,粉絲們在他紅火了之後硬給他貼上去的,他自己也樂於有這個標簽,因為綜藝還是挺賺錢的,比開演唱會和商演要輕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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