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療法有較明顯的降壓作用。主要選擇低中強度的運動,如太極拳、氣功、步行、放鬆性體操等,根據愛好選擇1~2項,每次30~40min,每日2次。按照循序漸進的原則,根據自我感覺及脈搏,及時調整運動量。運動時最高心率不宜超過最大心率值的40%。運動療法主要適應於臨界性高血壓病和第I、Ⅱ期的早期高血壓病以及病情穩定的Ⅲ期高血壓病人。任何病情不穩均應屬於禁忌證,包括急進性高血壓、重症高血壓或高血壓危象、病情不穩定的Ⅲ期高血壓,或合並其他嚴重並發症,如嚴重心律失常、心動過速、腦血管痙攣、心衰、不穩定性心絞痛、出現明顯降壓藥物的副作用而未能控製、運動中血壓過度增高[>220/110mmHg(29.3/14.7kPa)]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