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高血壓患者的年齡、病變性質、病變嚴重程度各不相同,有的患者甚至還有其他嚴重並發症,所以,治療方案也必然不盡相同。也就是說,治療高血壓病不會有一個固定的模式,而隻能有下列的一些基本原則。

1、檢查患者及全麵評估其總危險譜後,判斷患者屬低危、中危、高危或很高危。

①高危及很高危患者:無論經濟條件如何,必須立即開始對高血壓及並存的危險因素和臨床情況進行藥物治療。

②中危患者:先觀察患者的血壓及其他危險因素數周,進一步了解情況,然後決定是否開始藥物治療。

③低危患者:觀察患者相當一段時間,然後決定是否開始藥物治療。

2、將血壓控製到一個適當的水平,盡量減少高血壓對心、腦、腎等重要器官的損害,並且逆轉已經形成的損害。事實證明,高血壓患者經過降壓治療後,心、腦、腎並發症明顯減少,而對已有的並發症進行治療,又可明顯延長患者的生命。

3、在降壓治療的同時,要防治心、腦血管並發症的其他危險因素,如左心室肥厚、高脂血症、糖尿病、高胰島素血症、胰島素抵抗和肥胖等。

4、治療方案應盡量簡便,容易被患者接受,能夠堅持長期治療。

5、堅持治療方法個體化的原則,要針對每個患者的具體情況,做出治療方案。無論是藥物治療,還是非藥物治療均應如此。

6、提倡有病早治,無病早防,強調醫生與患者要密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