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就是擔心片區管理機構的領導聘任製,沒有了編製的束縛,對職務珍惜度不夠,對組織上的決議不再那麽堅決貫徹,容易“一走了之”。

    這是一種典型的落後管理思想,自貿片區本就是處在改革試點的最前沿,最需要的就是解放思想。如果還用行政命令式的老辦法去約束,必然是適得其反。企業化管理、市場化運作,才能激發他們敢想敢幹的最大潛能。

    這條建議,自貿辦和專家組本意都是否定的,但經請示周中鵬,他還是提出適當采納,不宜過於激進,要有一個緩衝期,步入正軌後再推向市場。最終,在這條政策的前麵加上了“探索”二字。

    “探索”二字的靈活表述,雖然解決了爭議問題,但卻留下了難以解決的後遺症。直到幾年後,其他支持政策大多得到了有效落實,就這條,永遠在“探索”之中,隻取得了片區管委會普通工作人員聘任製的成效,而管委會的領導,始終還是行政編製。

    天底下最難的事,便是人事。

    機構一旦最開始行政化了,再想去行政化就會非常困難。這一點,在高校、醫院等事業單位去行政化事業中是有曆史之鑒的。

    再就是生活保障方麵,林方政單獨加上了一條:全麵放寬自貿試驗區內落戶、住房購買、交易、貸款等方麵限製措施,對高層次人才購買住房給予財政補貼。

    這一條遭到了省住建廳和秦中市政府的反對,理由是現在中央貫徹“房住不炒”,不宜率先放開住房限製政策。

    秦中市政府作為省會,本就是房價高地,曾被住建部點名房價漲勢過快。為此市政府近年來出台了一係列的限製政策,為的就是不被中央打板子。此刻自然是不敢輕易放開。

    住建廳的意見則是刪除“貸款”字眼,提出省直公積金也必須落實“房住不炒”策略,從貸款上予以限製。

    為此,省自貿辦予以了否定,中央雖然提出了“房住不炒”,但同時也提出了“因城施策”,這個放開並非是全地域放開,而僅僅是在自貿片區範圍內,目的是便於外來人才能更好的購買住房,從而落下戶、紮下根、沉下心來,而不是做一個秦南賺錢、外省花錢“漂泊者”。

    最後經過反複磋商,本條修改成了“全麵放寬自貿試驗區內落戶限製,對在自貿試驗區內落戶且穩定工作的人員,可在片區內購買普通商品房一套,家庭其他住房不計算在內。並放開其購房時的公積金貸款政策限製。”

    這樣一來,既放寬了購房限製,又沒有放鬆交易限製。實際上還是落實“房住不炒”的策略要求。並且放開了落戶限製,讓更多人才能順利遷入秦南特別是秦中。總體上來說還是很不錯的。

    當然,林方政為什麽要提出並堅持這條,除了上麵的公論之外,也是有一定私心的。.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