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人又對爭議事項逐條進行了討論研究,成功解決掉19條爭議事項,最終還是有16項無法達成一致意見,隻能報請省政府辦公廳,請求幫忙在更高層麵進行協調。

    討論的過程不必多表,列舉幾條稍具代表性的簡單說一說。

    比方說第21條,提出“對於省級備案權限的境外投資項目和境外開辦企業,下放至自貿試驗區備案。爭取國家發改委能製定相關管理辦法。”

    對此省發改委提出:他們多次與國家發改委溝通,委裏同意秦南開展試點,但根據上麵某涉密文件規定,不會再對此類事項專門出台專項文件。

    這就是典型的上級文件與秦南實際出現了矛盾。

    最終協調的結果是,保留條款,列入省領導對接事項,後續再爭取。

    再比方說第54條,提出要“開展政務數據分類管理,放寬政務數據第三方機構應用場景。”

    省發改委建議由省委網信辦或者省政務局牽頭。

    省委網信辦堅決反對,要求省發改委牽頭,並由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承辦。理由是根據《秦南省政務數據共享管理辦法》,已經明確省發改委負責組織、協調和監督,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負責日常工作。網信辦沒有這項職權,也沒有這樣的力量。

    省政務局書麵意見表示反對,認為自己隻是負責政務係統的管理,至於係統裏麵數據的來源和管理,不是自己能管的。

    省發改委則拒絕認賬,認為現有的三定方案中並沒有這一項職能。如果要強加給省發改委,必須加編製專項負責,否則不可能!

    看上去是省發改委胡攪蠻纏,在有明確文件的前提下還拒絕承擔責任。實際上這是一個無奈的現實,當初製定文件時,出於響應國家政策或者其他目的,趕鴨子上架給發改委加了任務。這樣帶來的結果,就是省發改委消極應付,致使政務數據共享工作在秦南省仍然是多頭負責、各自為營,始終沒有聚成合力。

    最終,該項工作無法協調解決,後來請示到周中鵬副省長那裏,依舊是無計可施。最後隻能一刪了之,待以後成熟了再研究。

    這樣的職權爭議,不僅是在省級層麵,國家層麵也存在。直到今年成立了國家數據管理局,作為國家發改委的下屬局,並將“統籌數據資源整合共享和開發利用”確定為職權之一,終究是塵埃落地。

    這就是典型的文件和現實的矛盾,文件不能主導一切,每個單位都有自己的利益壁壘。要想對方特別是強勢部門承擔職權之外的事務,不加機構編製都是巧婦難為無米之炊,也就不可呢實現。

    再比如爭議較多的第117條,提出要對“高層次人才在自貿試驗區繳納個人所得稅應繳稅額超過15%部分全額補貼返還。”

    省財政廳提出應當效仿深圳前海自貿片區,向國家申請稅收優惠政策,直接予以減免,不該由省裏財政掏錢補貼。

    這兩者是有區別的,一個是國家根本就不收這部分稅,給納稅人免掉。一個是國家照收不誤,你們地方拿錢去補貼。兩者區別就在於這個“虧損”誰來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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