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音剛落,省委網信辦的一位處長就接上了:“這裏我們解釋一下,我辦已經編製了《秦南省域名根鏡像服務器和國家頂級域名解析節點建設方案》,並以省兩辦名義向中央網信辦、工信部上報了請示,目前已經得到中央網信辦、工信部的批複同意,納入了省重點建設項目。這項工作由我辦獨立承辦,省工信廳未參與。”

    省工信廳立即提出了反對:“這樣不妥,這項工作國家層麵是中央網信辦和工信部共同負責,我們不參與,你們怎麽承接工信部的任務?”

    如果說《實施方案》中大部分都是各單位推諉扯皮,都不想多擔任務,這兩家卻為了參與進來而起爭端,確實罕見。

    一般而言,出現兩家單位爭搶任務的事情,原因無非以下幾種:一是該項任務有巨額財政專項資金,除了覆蓋任務完成外,還能“打擦邊球”解決一些其他事情;二是該項任務尚未明晰具體歸屬,爭取過來能為三定職責擴大打下基礎,俗稱搶權。這樣也勢必會帶來機構、編製上的擴大。省商務廳力主省自貿辦與自己合署辦公,便有此意;三是該項任務是省主要領導格外重視項目,甚至是政績標榜,那但凡有進步想法的領導,也不然是要不遺餘力摻一腳的。

    從這項任務來看,恐怕主要是第一個原因。

    省委網信辦說:“這不是怕你們忙不過來嘛,方案是我們編製的,前期請示上報也是我們弄的。都已經到這一步了,幫人幫到底,還是我們單獨做算了。後期如果有需要協助的地方,我們會再登門匯報的。”

    他說這話時,始終是微笑詼諧的語氣,可針鋒相對的意思是再明顯不過了。

    對方也是笑裏藏刀:“哈哈,我們如果連責任單位都不是的話,那怎麽配合呢,名不正言不順嘛。”

    林方政止住了兩家單位的爭執:“我說說我的看法啊。這件事確實是兩家部委共同職責,如果工信廳不加入進來的,對後期抓落實也是不利的。畢竟到最後《實施方案》落實情況是要考核的,咱們一向講權責一致,工信廳有這個落實的權力,卻沒有從文件確認他們的責任。我們考核起來也就沒有抓手。但是,這項工作從國家層麵便是網信辦牽頭,前期也是省委網信辦在推進。我建議,這項就由網信辦作牽頭單位,工信廳作協助單位。都是為了工作,合作力量大嘛。其他單位大部分都為了不做責任單位爭執,你們要了為了不讓哪家單位參與而鬧到領導那裏,總歸也是不好看的。”

    省委網信辦無奈地聳了聳肩:“既然你們都這麽說了,那你們定就是了。”

    工信廳自然是點頭沒有意見。

    這件事就這麽定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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