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三點,三輛警車緩緩開到長江北支幹堤江豐村段。

    一個三十多歲戴著手銬、腳鐐,並且手銬和腳鐐用鐵鏈連起來的嫌疑人,被三個刑警押下警車。

    韓渝和小魚今天是第一次見到嫌疑人,但不止一次聽說過。

    這個被押來指認拋棄凶器現場的家夥姓陳,叫陳小東,家住江堤下的江豐村六組。

    他曾是四廠派出所的常客,早在上初中時就因為盜竊被勞教兩年。

    勞教回來之後無所事事,又開始偷雞摸狗。回家不到三個月,又因為涉嫌盜竊被判了三年。

    出獄沒幾天,居然***本村的一個精神有點問題的婦女,被人家丈夫給告了,又被判了幾年。

    一個月半前,他盯上了在附近看攔網的一個老人。

    深夜摸到搭在水利閘口內側的棚子裏實施盜竊,被驚醒的老人發現,於是從盜竊變成了搶劫殺人!

    桉發後,刑警大隊和四廠派出所第一個想到的就是他,據說他對作桉經過供認不諱,隻是沒想到缺少凶器這一關鍵證據。

    韓渝好奇地看了嫌疑人幾眼,示意親自帶隊把嫌疑人押來的王炎,趕緊讓嫌疑人指認拋棄凶器的位置。

    小魚則迎上去不動聲色觀察,想看看嫌疑人身上有沒有傷痕,以此判斷王炎等刑警有沒有刑訊逼供,嫌疑人是不是屈打成招的。

    王炎不知道小魚究竟在看什麽,很直接地以為小魚想仔細看看殺人犯什麽樣,畢竟殺人犯在陵海很罕見。

    「別磨蹭了,好好想想,把匕首扔哪兒去了!」王炎一把攥住嫌疑人的胳膊,拉著嫌疑人往前走。

    「好像在那兒。」

    「哪兒?」

    「那邊,有塑料袋的那邊。」

    方誌強跟在後麵,聽得清清楚楚,下意識看向韓渝。

    韓渝沉思了片刻,問道:「扔匕首時是夜裏幾點?」

    方誌強反複研究過卷宗,不假思索地說:「他交代是淩晨三點左右。」

    「淩晨三點左右……」韓渝想想又問道:「他用匕首捅死了人,他身上有沒有沾上血?」

    「沒有。」方誌強停住腳步,看著前麵的嫌疑人道:「桉發時正值過年,天氣還很冷,穿的都比較厚。」

    小魚跑了回來,不解地問:「那你們是怎麽認定他是殺人犯的?」

    「他自個兒承認的,桉發當晚他確實來過江邊,技術民警在桉發現場附近提取到他的足跡,鞋印與他的鞋吻合。」方誌強頓了頓,補充道:「再就是我們暫時沒認定他就是殺人凶手,不然也不會帶他來指認現場,更不會請你們幫忙。」

    「他承認了?」

    「態度還很配合。」

    正說著,王炎也跑了回來,掏出煙道:「鹹魚,他說就扔在這兒,還說扔下去時聽見匕首落水的聲音。」

    不等韓渝開口,小魚就看著嫌疑人指認的位置說:「不可能。」

    「不可能?」

    「一個半月前的淩晨三點左右,這一帶沒開始漲潮,他剛才指認的位置都沒水,怎麽可能聽到匕首落水的聲音!」

    見方誌強和王炎不約而同看向自己,韓渝確認道:「拋棄凶器又不是扔手榴彈,就算投擲手榴彈,以當時的潮位,這一片全是***在水麵上的江灘。他既不可能扔那麽遠,更不可能聽到匕首的落水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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