曆朝曆代都把輕徭薄賦作為自己施行仁政的表現來宣傳。從來都不提人頭稅減稅。

    田賦一共才占財政收入的一成不到,你從十稅一,減少到三十稅一,有什麽意義。

    文景之治,傳頌千古,其實都是表麵文章,粉飾太平的手段而已。農民的負擔沒有什麽像樣的減輕。

    人頭稅在中國,秦代以前就已存在,秦代以後曆朝曆代均課征具有人頭稅性質的稅收。

    為什麽曆代官府都喜歡手人頭稅呢?因為簡單,成本低。到農民家裏數人頭收錢,多簡單啊。還有比這個簡單的事情嗎。

    在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中,政府從農民身上取得財政收入的主要渠道有兩條:一是按田畝計征的稅,即土地稅;一是按人頭計征的稅,即人頭稅。

    人頭稅的效率高,但最不公平。

    這裏所說的效率高,指的是可以用很小的稅收成本,征收到較多的稅收。

    因為任何一個具備良好戶籍管理的國家,都使人頭稅的計稅依據比任何一個其他稅種簡單,稅款的征收成本可以非常低。

    所謂最不公平,指的是收入最豐的富人和幾乎無收入的窮人,需要繳納同樣多的稅款。

    在征人頭稅的情況下,富人的福利損失微乎其微,而窮人則可能把生活最必要的資源損失掉。

    曆朝曆代把這種明顯不合理的稅收堅持作為最大的財政收入品種,明顯就是保護富人,而讓數量最多的,處於底層的窮人承擔主要稅負責任。

    百姓為了生存,對養不起的孩子,有兩個選擇。

    一個是賣兒賣女,把孩子賣掉。就不用交稅了。

    這就是為什麽古代人口買賣這麽繁榮的原因。女孩賣給青樓,男孩賣給大戶做家奴。

    另一個就是生了過多的孩子,扔到尿桶裏溺死。

    張居正一條鞭法,本來的想法是好的。就是取消人頭稅,把人頭稅這部分稅額平攤到土地中去,按照土地多少征稅。

    他認為這樣可以減輕下層人民的負擔,利於公平。

    他在的時候,可以強迫官僚地主和自耕農一樣分攤田畝數量,公平的一起交稅。

    但是他不在以後。官僚地主就不交稅了。所有的稅負全部落到了有少量土地的自耕農身上。萬曆朝中後期,官僚地主立刻反攻倒算,把張居正一家幾乎整死。然後,迅速恢複官員和舉人免稅。

    自耕農一下子就全被壓垮了。還不如開始時收人頭稅呢,那樣至少家奴和佃戶也要收錢,能分擔一部分稅收。

    改革的結果是不到六十年大明就亡了。

    吳斌家裏十個成年男性,人頭稅加到田賦裏,直接就把地裏的產出全部消耗掉了。再加上徭役,他一家人根本沒法活。

    自耕農沒辦法,隻好把土地賣掉,賣不掉就送給別人,比如投獻到文官大戶家裏。

    楊凡和老吳攀談過,老吳給楊凡算了一筆賬。十畝地自己種,一顆糧食也剩不下,搞不好還要欠官府的錢。

    如果把地賣了。拿著錢做押金,去文官家裏可以租一百畝地,雖然要交一半的產出給文官,但是,佃戶不用交稅,還能剩下不少。而且徭役也逃掉了。

    這就是大明現在,戶籍人口越來越少的原因。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