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利率

儲蓄存款利率由國家統一規定,人民銀行掛牌公告。利率也稱為利息率,是在一定日期內利息與本金的比率,一般分為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三種。年利率以百分比表示,月利率以千分比表示,日利率以萬分比表示。如年息九厘寫為9%,即每百元存款定期一年利息9元,月息六厘寫為6‰,即每千元存款一月利息6元,日息一厘五毫寫為1.5,即每萬元存款每日利息l元5角,我國儲蓄存款用月利率掛牌。為了計息方便,三種利率之間可以換算,其換算公式為:

年利率÷12=月利率

月利率÷30=日利率

年利率÷360=日利率

(二)計息起點

儲蓄存款利息計算時,本金以“元”為起息點,元以下的角、分不計息,利息的金額算至分位,分位以下四舍五入。分段計息算至厘位,合計利息後分以下四舍五入。

(三)不計複息

各種儲蓄存款除活期(存折)年度結息可將利息轉入本金生息外,其它各種儲蓄不論存期如何,一律於支取時利隨本清,不計複息。

(四)存期計算規定

1.算頭不算尾,計算利息時,存款天數一律算頭不算尾,即從存入日起算至取款前一天止;

2.不論閏年、平年,不分月大、月小,全年按360天,每月均按30天計算;

3.對年、對月、對日計算,各種定期存款的到期日均以對年、對月、對日為準。即自存入日至次年同月同日為一對年,存入日至下月同一日為對月;

4.定期儲蓄到期日,如遇例假不辦公,可以提前一日支取,視同到期計算利息,手續同提前支取辦理。

二、計算利息基本方法

由於存款種類不同,具體計息方法也各有不同,但計息的基本公式不變,即利息是本金、存期、利率三要素的乘積,公式為:

利息=本金×利率×時間

如用日利率計算,利息=本金×日利率×存款天數

如用月利率計算,利息=本金×月利率×月數

(一)計算過期天數的方法

過期天數=(支取年-到期年)×360 支取月、日數-到期月、日數

(二)計算利息的方法

1.百元基數計息法。適用於定期整存整取、活期存單式儲蓄種類的利息計算。

2.積數計息法。適用於零存整取儲蓄利息的計算,也可用於計算活期存折的利息。

3.利餘計息法。適用於活期存折儲蓄利息的計算。

三、各儲蓄種類的利息計算

(一)活期儲蓄

1.活期儲蓄存款在辦理存取業務時,應逐筆在帳頁上結出利息餘額,俟儲戶清戶時一次計付利息。

2.活期儲蓄(存折)存款每年結息一次(每年六月三十日為結息日)。結息時可把“元”以上利息並入本金,“元”以下角分部分轉入下年利息餘額內。

3.活期儲蓄存款在存入期間遇有利率調整,按結息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儲蓄存款利率計算利息。全部支取活期儲蓄存款,按清戶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儲蓄存款利率計付利息。

4.活期儲蓄的利息計算公式。

活期儲蓄的本金和存期經常變動,因而,活期儲蓄利息的計算比較複雜。但隻要掌握一定方法,所有的計算問題也就迎刃而解了。

活期儲蓄的利息=∑(積數×日利率)=∑(每日變動的存款餘額×實存天數×日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