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以法治國,舉措而已矣。法不阿貴,繩不撓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辭,勇者弗敢爭。刑過不辟大臣,賞善不遺匹夫。故矯上之失,詰下之邪,治亂決繆,絀羨齊非,一民之軌,莫如法。厲官威名,退淫殆,止詐偽,莫如刑。

    ——《韓非子》

    譯文

    以法治國,就是約束人們的舉措而已。法律不會迎合權貴,墨線不會屈從歪木,法律所製裁的,即使是智者也推辭不了,即使是勇者也不敢爭辯。刑罰所過之處不回避大臣,獎賞善行不會遺漏百姓。所以糾正上級的過失,追究下級的歪斜,治理混亂解決糾紛,貶退貪慕同等是非,統一民眾行軌,沒有什麽比得上法律。連接百官之法則於民,摒退過分的懶惰,製止欺騙詐偽,沒有什麽比得上刑罰。

    法家智慧故事

    韓非子法治思想的一個重要原則就是:君主處理一切國事應當以法令為準繩,任何私情都不能妨礙法令的實施,法令如果根據不同的人隨意更改,那麽就不會有人信服於它,法令就失去了存在的意義。當然,韓非子所說的以法治國是君主的利器,隻針對臣民。雖然韓非子是因為提倡君主專製的原因提出思想,但在今天來說還是有很大的借鑒意義。

    張釋之是西漢時期著名的官員,以公正執法名揚天下。漢文帝3年,文帝巡視上林苑,發現隨行的官員張釋之敢於講真話,便提升他為宮車令。

    有一天,太子和梁王一起坐車入朝,經過司馬門時沒有下車。張釋之追上去攔住車駕,不準他們進殿,並彈劾“人不下公門,有不敬之罪”。漢文帝聞之,礙於親情,沒說什麽。不料,文帝的母親薄太後聞知此事後,為文帝驕兒子之舉大為生氣。文帝這才意識到自己的不對,忙摘下帽子向母親道歉:“都怪我教子無方。”通過這件事,文帝對張釋之愈發器重,由於張釋之為了糾錯敢於彈劾太子,批評皇帝,很快又被文帝提升為廷尉。廷尉相當於現代的最高法院院長或大法官。

    有一次,文帝乘車經過一座橋,突然橋下鑽出一個人來,驚嚇了文帝的車駕。文帝當即喝令將此人拿下,交與廷尉處理。那人其實是個普通百姓,張釋之審問他,他說:“我聽到陛下車馬來臨的警戒之後,於是連忙躲到橋下避讓。過了一陣,以為陛下車馬已過去了,這才鑽出來,沒想到還是驚嚇了陛下的車馬。”張釋之派人調查核實之後,覺得他沒有什麽過錯,稍微處罰了一下便把他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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