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物學”的部分我們已經闡明了關於可感覺事物的本體和物質,之後又對實現存在的本體進行了分析和討論。現在我們研究的問題是,究竟有沒有不動變且永恒的本體在可感覺本體之外存在?如果有,那又是什麽本體?各家的主張我們都要全麵考慮。假設他們的觀點中有謬誤的地方,我們就想辦法去避免出現同樣的問題。如果我們的想法和眾人沒有相通或者是可以互相印證的,那我們對自己的論述也不該抱憾。但凡觀點總要推陳出新,這樣才能讓道聞於世,對於古人的觀點我們可以從中吸收養分,即便自己的觀點未必比前人賢達,也不必因此而感到羞愧難當。

對此問題一般有兩種意見,一個是數理對象為本體,例如數、線等等;另一個是意式為本體。這是由於很多人在意式和數學這兩者之間有著不同的意見:(一)有人覺得意式和數理對象二者是不同的級。 (二)有人認為兩者性質是相同的。 (三)還有一部分人覺得數理本體是本體,數理本體的存在與否是研究的方向。如果存在,存在的方式就是研究的重點。可是這些是不是意式,以及能否成為現存事物的原理和本體,包括它自身的特質,這都是可以暫時不談的。此後按照一般的要求分別去討論意式。我們討論過的許多觀點大家都很熟悉了,這裏的大部分研究,類似本體和原理究竟是數還是意式樣的問題都已經說清楚了。講清楚了意式以後,就隻有第三個論題還需要討論了。

數理對象若是存在,它們肯定是要存在於可感覺對象當中的,這和部分人的觀點是一致的,當然也有其他一些人的觀點是存在於可感覺事物之外的。如果兩者都不是的話,那麽它們是不是真的存在,也或許它們是不是還有其他特殊的含義等等?這樣的話我們所討論的就不是存在問題而是如何存在的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