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些所列出來的古哲那裏,我們已經得到很多了。

    這些人,一部分認為物質是世界的第一原理,比如水和火,還有很多類似的,都是實體的存在,這些人要不就是認為實體隻有一種,要不就是認為實體不止一種。至於用意大家都相同。另一些人認為在物因之後還有動因,這部分人也是,要不就是認為隻有一種動因,要不就是認為有幾種動因。

    一些人則於物因之外又舉出了動因。這部分人或謂動因隻一,或謂動因有二。正由於如此,一直發展到意大利學派以及此後學派為止,哲學家們對此類問題的探討還是模糊的,隻不過他們也涉及了兩因——兩因之一是變化的源頭。這源頭也許是一,也許是二。畢達哥拉斯學派也說到過有兩理在世間這樣的話,再加上他們獨到的道理,這道理就是有限和無限不是火或者這類的元素的屬性,“無限”和“元一”才是萬物的本體,這也是“數”成為萬物本體的依據。他們開始說明事物之間是怎麽樣的,並開始製定定義,但是將問題處理得太隨便了。他們所下的定義,不僅定義本身比較膚淺,在思想上也比較草率。就好比在他們對事物的定義中,把第一個項目就作為了事物的本體,這就好比是人們把“二”當作“倍”,僅僅是因為“二”是用來描述“倍”的第一個數目。但是“二”和“倍”是不同的,它們如果相同,那麽一個事物就能變成多個事物了。——不過這樣引申的結論,他們還真的是完成了。我們能夠從這些先哲和其後來者身上學到的東西,就是這麽多。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