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這些哲學家更早或者同時期的人中,一向以數學領先的,所謂的畢達哥拉斯學派不僅推進了數學的研究,而且沉浸在了數學裏麵,他們就認為“數”是萬物本原。在自然所有的原理之中,數理是第一位的,所有的事物從創造到存在,無論是歸於火、土或者水,都不如歸於數。數值的變化可以成為“道義”,還可以是“魂魄”,可以是“理性”,也可以是“機會”,同樣的,萬物都可以用數來解釋。他們又看到了比例和音律的變動也是可以用數來計算的,這樣,他們就聯想到,自然萬物好像都是由數來組成的,數也是世間第一原理,組成數的要素,也就是組成萬物的要素,全宇宙也是如此,並應該是一種樂調。他們把萬物的數和音律收集起來,把它們進行排列,使全宇宙的每個部分都有一個完整的秩序,如果哪裏有不足,他們就加以補充,使之完滿。比如數的完結被認為是10,那麽宇宙的全部也應該是10,天體的全部也是10,但是可以看見的天體卻隻有九個,那麽他們就相對應地造出第十個天體來湊足數字。我們以前在別篇更加深入地討論過這些問題。

    我們現在重新看這些思想家的原因是想看看,他們所說的很多原理,和我們所說的到底有什麽異同。這些思想家,就是很顯著地認為數就是宇宙萬物的本原,萬物所有的變化也都是由於數的變化,數的要素就是奇與偶,奇數代表有限,而偶數則代表無限;“元一”就是來源於奇偶(可以是奇,也可以是偶),其他的數字都是出自“元一”,就像前麵所說的,全宇宙就是數字的一個係列。

    這門學派中,還有一些說原理是十,分為兩個係列:

    有限 奇 一 右 男 靜 直 明 善 正

    無限 偶 眾 左 女 動 曲 暗 惡 斜

    阿爾克邁恩好像曾經也有這樣的想法,無論是他從那些人那裏得到啟發,還是那些人從他這裏得到啟示,他們的學說都是很相似的,他說什麽事都不是單行的,世道很多時候是兩種情況,比如黑和白,甜和苦,善和惡,小和大。但他的說法和畢達哥拉斯學派又有些不一樣,他的說法是很隨意的,也許多,也許少,而畢達哥拉斯學派是有固定數量和內容的。

    從這兩個學派的說法來看,我們可以知道“對成”就是萬事萬物的原理,不過對成的內容,我們就應該向每個學派分別探討。但是這些原理怎麽才能和我們所說的那些原因相融,他們並沒有說清楚,他們好像是要把這些要素歸到物質裏,因為按照他們所講的,憑借這些要素作為內容就可以組合來創造本體。

    從這些舊的說法中,我們就可以全麵地了解古人所說的“自然是由很多元素組成的”這句話的涵義,但是也有另一些人把宇宙作為一個“實是”,他們所說的有高低之分,各家學說與真實的自然現象的貼合度也不一樣。我們在這兒去研究自然,肯定不能很詳細地闡述他們的想法,他們所說的“實是”就是“一”,但不是用“一”來創造“實是”,這種說法與一些自然哲學家的觀點有些不同,自然哲學家說的是把實是作為一個方麵,把一當作物質來創造實是。自然哲學家認為萬物有變,他們卻說“宇宙不變”。巴門尼德所說的“一”好像隻是定義而已;梅裏蘇則把一作為物質,所以巴氏認為一是有限的,而梅氏認為一是無限的。齊諾芬尼(據說他是巴氏的老師)本來是一元論的開創人,但是卻並沒有對此有明確的論述,他對於後兩家所說的宗旨似乎也並沒有深入了解,當說到全宇宙的時候,他就說“一於神”。我們現在拋開比較疏漏的齊諾芬尼與梅裏蘇兩家不談,隻有巴門尼德在許多地方研究得不錯。他說道“在是之外就沒有不是了”,存在就是存在的,就隻有這一種形式,不會有不存在這種情況存在;但是我們的感官世界所感覺到的是非一的,與他所說“自然的定義就是一”有出入,這時他又提出了兩種原因、兩種原理,稱之為熱與冷,或是火和地,對於這兩種東西,他把熱歸到“是”裏麵,把冷歸到“非是”裏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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