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格的四種機製理論無疑是他最為核心的理論,在他的作品《心理類型學》(原著名稱《Psychological Types》)中就有闡述,這個理論被稱為“榮格的四大心理功能”。

    榮格認為,心理功能有四種:思維(Thinking),感受(Feeliion)和直覺(Intuition)。筆者要說的是,這四大功能,其實都和第六感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我們不妨先來看看榮格對於整個係統的闡述。

    首先,思維和感受是一組的,因為二者都是理性的認知,二者都需要一種判斷。思維由彼此聯結的觀念組成,以形成一個總的概念,或形成一個解決問題的答案。它的本質是一種渴望理解事物的理智功能。感受則是一種價值判斷,這個價值包括很多方麵,比如外在的舒服不舒服,有沒有覺得難堪或者是放鬆。考察了一種表象喚起的體驗是愉快還是不愉快的之後,感受會去決定接受還是放棄這一表象。

    敏銳一些的讀者恐怕已經知道了,感官和直覺是另外一組的,二者不需要判斷,是非理性的。感官既包括來自客觀世界的知覺也包括來自人體內部的感覺,即涵蓋了物質與精神的雙重層麵。直覺是一種直接把握到的而不是作為思維和情感的結果而產生的經驗和體驗。

    這四個心理功能組成了一個完整的內心世界。任何人都同時擁有這四種心理功能,而不是說你是某一種性格或者特質,就隻擁有四種功能當中的一種。唯一的區別在於四種功能中有一種功能會尤其發達,表現得尤其外在,這也是大大左右一個人行為個性的功能,這是對於我們性格影響的主因素。

    我們每個人總會運用自己比較強勢的功能來處理和解決問題,所以萬一這個問題恰恰需要用到他的弱勢功能來處理時,應對起來就會很不利。比如科學家可能更多地需要“思考”這個特質,而拍電影的導演其直覺和感官功能就比較發達,你若偏偏讓導演去做一道數學題,讓科學家去演戲,那就是強人所難了。

    筆者以為,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是在做無用功,都是在錯誤的道路上越走越遠。有些時候我們以為自己坐上了成功的快車道,但是實際情況卻是你走錯了方向,走在距離成功越來越遠的路上。所以,識別出自己在心理功能方麵的特長是尤為關鍵的。本書將依托剛剛講過的榮格心理功能分類,提出四種完全不同的第六感類型。

    也許有人會覺得有點兒不妥,似乎這四種類型裏麵還包含了感受和思考這種理性化的行為,難道這樣也能衍生出第六感的類型?

    答案是肯定的,我們將會一一闡述不同類型第六感的特點,並為大家提供不同的鍛煉方案。

    一、直覺型第六感——聖者

    直覺,英文單詞為Intuition,翻譯過來也有“直觀的”意思在其中。為什麽把它擺在最前頭呢,因為筆者以為這可能是讀者朋友們最能夠接受的一種第六感,或者說,在一般概念下,這是最為常見的第六感。直覺現象,誰沒有經曆過呢?今天出門前還是大晴天,突然鬼使神差地拿了一把雨傘,結果下班時真的突然烏雲密布下起雨來了,然後我們感歎今天早上的直覺真是太準了。不僅僅是這個,其他的事情也經常會產生直覺這一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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