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來,教育就等於懲罰。成年人用自己的意圖代替了自然和生命的規律。父輩們從《舊約全書》中認識到,孩子必須要接受懲罰,於是數千年來,人們把懲罰孩子當成了唯一的教育手段。每個國家懲罰孩子的手段都不同,但這些懲罰都嚴重地傷害了孩子的身心。

    一些地方的人在孩子的脖子上掛一塊羞辱孩子的牌子,或是在孩子的頭上放一雙驢耳朵,讓孩子站在路上接受所有人的嘲笑;一些地方的人讓孩子麵牆而站,或跪在地板上;有些地方的人用教鞭或藤條抽打孩子。在懲罰孩子的方麵,家長和學校是站在一條戰線上的,孩子在學校接受過處罰後,回家也逃不了一頓斥責或毒打。

    孩子在這樣的環境下怎麽能夠保護自己呢?他們連申訴的地方都沒有。老師和家長都認為這些懲罰對孩子有好處,於是他們聯手懲罰孩子,甚至剝奪孩子的正常娛樂活動。不僅在過去,即使在現代,仍然有不少孩子經常遭受體罰。一些有教養的人不再鞭打孩子,但他們會用嚴厲的語言和威脅性的語調嗬斥孩子,並認為這是自己的權利。

    文明的進步要靠社會的推動。社會就像一列火車,而社會中的人就是車上的乘客。這些人睡得很沉,正是由於他們在沉睡,火車才不能快速前進。社會想要改革,就要先喚醒這些沉睡的人們,讓他們聽見外麵的聲音。現在的社會中,最需要做的事就是讓孩子們脫離苦海,不再每天身處於危險之中。我們必須認可孩子的社會權利,給他們一個可以生存的環境,不再把本應該花在孩子身上的錢花在危害社會的其他東西上。

    成年人用應該留給孩子的金錢滿足自己的需要,這是極其錯誤的。想一想,為什麽大自然中的各種生物都要為了下一代儲存食物、建築巢穴呢?難道它們不是為了自己的孩子嗎?然而,人類卻並沒有學會這一點。成年人為孩子做的唯一的事就是使孩子活了下來。

    社會從學校中攫取錢財時,沒有人為學校辯護。人類用錢製造了武器,卻沒有為孩子製造一個家園。這些幼小的生命得不到保障,他們麵臨著疾病和死亡的威脅,也麵臨著精神上的折磨。成年人沒有為孩子的健康成長做貢獻,也沒有保護孩子的權利,但是這個權利一旦被意識到,就再沒有人可以否認它。現在,社會應該把本屬於孩子的財產還給孩子了。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