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誌和服從是我們在探討培養性格這個問題時一般都會牽涉到的這兩個問題,它們在絕大多數人看來是站在對立立場上的。這些人認為,所謂的教育,就是老師將自己的意誌強加給兒童以及扭曲、壓製兒童意誌的過程,而且兒童必須完全服從。

    我們接下來就對意誌和服從做一番說明,這種說明並不是主觀推斷出來的,而是根據我們觀察到的實際情況進行的。首先,我要告訴大家的是很多存在於這個領域的觀點根本不清晰。在前麵的第八節中我們就曾談到了這一點,有的人提出觀點認為,有一種很強的宇宙力量對人類產生了極大的影響,從而讓人有目的地進行一切活動。這種力量並非來自外力的物理力量,它是在生命不斷演變的過程中產生的,一切生命運動都以這種力量為原動力,不論哪種形式的生命都會在這種力量的促進下完成演變。不過,生命的演變都是遵循自然規律進行的,而非自然或偶然之下發生的。假如這種力量正是通過人的生命得以表現出來,那麽,它一定會影響人的所有行為。

    這種力量是從何時開始對兒童的意識產生影響的呢?就是在兒童開始能夠在自己意誌的控製下有意識行事時開始的。在獲得經驗的基礎上,兒童產生了意誌力並得以發展,也就是說,意誌力是隨著兒童的發展逐漸形成的,並非天生就具有的。意誌力屬於大自然的一部分,因此它也必須遵循自然規律發展。

    在一些人看來,不服從命令、具有暴力傾向等都是兒童與生俱來的。他們之所以會這樣認為,是因為當我們讓兒童做事情時他們往往都不服從安排,這些行為就是他們意誌的表現形式。實際並非像他們所想的那樣,兒童的行為也都不是“有目的采取的行為”。就像成年人一樣,沒有一個成年人會願意生氣,我們自然也不能說誰生氣時是非常理智的。事實上,在日常生活中我們都會處於一定的目的說一些話,這就是說,我們是處於需要解決一些問題的目的而說話做事的。一旦我們察覺到自己的行為與自己的主觀意願相違背,我們一定會強烈地希望控製自己的意誌。因此,我們就會順其自然地將自己的意誌強加於兒童身上。

    然而事實並不是這樣的,混亂以及暴力並不都是由主觀意誌控製行為產生的,它們隻不過是人在感到痛苦或情感產生波動時的一種外在表現罷了。一般來說,人通過自己的意誌力所做的行為是有意義的。兒童的成長發展是大自然安排的一項任務,所以兒童在意誌的作用下得以成長,他們的每一種潛能也能得到發展。

    當兒童的行為與他們的意誌相一致時,就表明他們開始進行有意識的發展了。不論做任何事情,兒童都會自然地做出選擇,而且會持續反複地做同一件事,那就表明他們在一定程度上已經開始認識到了自己的行為。起初,兒童隻是出於衝動想做這些行為,而這時,他們的所有行為都是有意識地進行的。出生後的嬰兒出自本能進行一些活動,但現在已經發展為有意識的行為了,這時,他們的心理已經逐漸走出了蒙昧狀態。

    兒童對自己前後存在的這種差別也有所察覺了,有一個兒童在表述這一感覺時所用的方式令我們吃驚,也難以忘記。那是在一位貴族小姐來參觀我們學校時發生的事情。這位小姐對學校的情況並不了解,於是她就問學校的一個小男孩:“這所學校就是規範你們行為的地方嗎?”

    男孩的回答令我們很吃驚:“不是的,女士。學校並非為了規範我們的行為,我們非常喜歡我們做的這些事情。”顯然,男孩已經能分辨出規範行為和主動喜歡之間的差別。這種差別就在於,如果人主動決定做某件事,那麽,在這個過程中人會得到快樂。

    我們一定要清楚地認識到,隻有在適用以及行為中人才能獲得有意識的意誌這種能力。成年人不應該擾亂這種能力的發展,相反,我們應該盡力對它進行挖掘、開發。兒童在一個特定的環境中通過持續的行為逐漸獲得了這種意誌,其形成是緩慢的,但毀掉它卻是瞬間就能完成的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就像一座長時間修建而成的建築物,在遭遇爆炸或地震時幾秒鍾內就會被摧毀。要知道,人們在建造時是多麽辛苦啊!因為平衡、藝術、材料等方麵的知識都是我們在修建建築物時必須考慮的。

    像建築物這樣沒有生命的物體在修建時尚需考慮那麽多方麵,那麽,對有生命的人進行心理塑造就更別說需要多少東西了。隻不過我們的肉眼並不能觀察到人類心理塑造的整個過程,但我們知道,不論是母親還是老師,都不是心理塑造的建築師,他們僅僅隻能為塑造的工作提供一些幫助而已。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這種幫助性行為稍有不當就會對兒童的意誌造成摧毀或毀壞的後果,因此,一定要把這種幫助當成自己的目標和責任去做。目前,人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還不一致,存在種種偏見,對此進行澄清就是我們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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