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們在我們學校能夠充分自由地活動,不過,這並不代表兒童缺乏組織性。事實上,組織是必須存在的。假如我們希望兒童在“工作”時能得到充分的自由,那麽,我們的考慮一定要更多地從組織方麵出發。兒童在我們為他們創造的環境中,不斷獲得經驗從而完善自我,不過,我們不能因此忽視給他們特殊的關注。隻要兒童開始將精力集中在某件事上,接下來這種專注就會延伸到其他很多方麵。隻要兒童積極,老師就要減少主動。其實,老師需要做的或許就是不用管任何事,站在一旁看就行了。

    就像我們在前麵說的那樣,我們提供的這種條件能讓兒童融入社會中,他們能取得很好的成果,這種狀態甚至好到當別人看見這一情景後都會發出感慨:假如成年人永遠都不去製約這些兒童該是多好的事啊!兒童們相處在一起的現象非常重要,就像玄妙的胚胎生命一樣,成年人不應該去幹擾他們的這種生活狀態。這種現象是我們創造的,在我們準備他們用的物件、為他們的發展創造環境時就為此奠定了基礎。

    兒童與教師之間應該是什麽關係呢?現代社會應該給出一個準確的定位。我們會在另一章探討老師的工作內容,不過我們要明確一點,老師在教育兒童時決不能做下麵這件事:試圖通過讚揚、懲罰或糾正兒童錯誤等放去幹預兒童的行為。這一點會讓人感到非常奇怪,自然很難被人們理解。

    因此就有人會這樣問:“假如在他們犯錯誤時你都不幫助他們進行糾正,那你怎麽可能讓他們不偏離正軌發展呢?”

    絕大多數老師也將批評兒童的錯誤作為自己工作的主要內容。不論這是學習上的還是道德方麵的錯誤,老師們都會這麽做。在老師們看來,批評和懲罰,是培養兒童時的兩種主要方法。

    假如我們有必要去讚揚或懲罰兒童,那麽他們約束自我的能力必然會缺失,到時就隻能由老師通過各種方法來約束他們了。另外,如果我們是在兒童正聚精會神地做事時,不停地獎賞或懲罰他們,那麽,我們的這種行為隻會對他們的精神自由造成嚴重的影響。我們學校的教育推崇自然和自由的發展方式,不管是哪一種褒獎及懲罰的方式我們都不會采用。很多時候,兒童做事時都是自由進行的,他們並不會覺得做這些事與受到懲罰或得到獎賞存在聯係。

    或許我們提出的不要獎賞兒童這一觀點並不會有太多人反對,因為這樣並不會對兒童造成什麽嚴重的影響,我們付出的代價也不會太大,我們獎勵兒童的次數是非常少的。不過懲罰卻不同,成年人幾乎天天都對兒童進行懲戒。例如,兒童的練習冊上存在問題時我們就會糾正他們,然後,以前隻取得0分的兒童或許經過糾正就能取得10分。我們不禁要問,兒童的缺陷是通過10分的成績就能糾正了嗎?這時老師們或許會告訴兒童:“你總是犯一樣的錯誤,我的話你從來都不聽,照這樣下去,你是永遠都不可能通過考試的。”

    不論老師在兒童交上來的作業本上寫下的是表揚的評語還是批評性的語言,都會對兒童造成不良影響,或許會讓他們驕傲而止步不前,或者會被打消積極性和學習的熱情。假如你對一個孩子說他非常調皮、愚笨,那麽,就別指望這種評價會讓他有所提高,這種話隻會對他造成傷害。因為一個兒童隻有對某件事非常熟練,他才不會出現失誤。不過,假如沒有人鼓勵這個成績已經很差的兒童,他怎麽可能變得優秀呢?從前,老師們試圖使用體罰的方法提高兒童的能力,結果就算揪紅了他們的耳朵、打腫了他們的小手也無濟於事。兒童們隻有持續獲取經驗並多次練習才可能提高自己的能力,他們往往都是通過長時間的努力練習而獲得各種能力的。要想讓一個不聽話的孩子變得乖巧聽話,就應該讓他參與到其他孩子的隊伍中一起做事,而不是用一句“你很調皮”的話就能改變他的。非但改變不了,很可能適得其反。假如你對一個學生說他沒有能力做某些事情,或許他會反駁你說:“你有什麽資格說我?我自己非常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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