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通過一些使成年人吃驚的方式對自己的性格和特性進行塑造,這一點在前麵的章節中我們已經進行過討論。兒童擁有的這些東西都不是我們教授的,他們做這些更不是受到我們強製性的要求。在3~6歲這個階段,兒童經曆了漫長的時間和一係列緩慢的活動獲得了所有這些。

    兒童的性格形成並不是成年人教授的功勞,用科學的方法教育兒童才是成年人應該做的事。為了讓兒童能夠有效地完成性格形成的過程,我們不要打擾或阻礙他們。

    另外,我們要想直接影響兒童的思想,就隻能通過此階段的後期對他們說理和勸告的方式來進行。如果想我們的說教能產生效果,就要等到兒童長到6歲時才能開始,原因就是兒童隻有成長到6~12歲時,才開始具有良知感和分辨好壞的能力。當兒童進入12~18歲這個階段後,我們對他們施加的影響就更多了。因為兒童長到這個年齡時,他們已經擁有了諸如愛國、社會感以及宗教信仰等理想和觀念。所以,我們這時就可以用與成年人相同的方式跟他們說理了。不過讓我們感到有些惋惜的是,這些都必須等兒童長到6歲之後才能進行,到時他們就不再像以前那樣自然而然地塑造性格了。我們在此後的觀察中就會發現,雖說我們自身也存在缺點,不過,我們的思想這時已經難以被兒童們接受了,再想影響兒童,就不能用直接的方法而改用間接的方式才能影響他們。

    這些兒童的老師們不僅可以教授科學,還能教授文學等科目,不過他們卻時常因為孩子們不學習而發出抱怨。當然,這並非表示這些兒童是由於智商低才不能學習的,不學習的原因在於他們沒有良好的性格。隻有性格良好才有學習的動力,能夠學習到東西的人都是那些具有基本性格或者個性的人。不過,在絕大多數情況下,這時兒童的性格還沒有形成。這時要想讓沒有性格的兒童集中注意力是不可能的,因為他們根本就無法做到。假如他們都不具備做事細致、認真的特性,成年人就不可能對他們提出仔細認真做好所有事情的要求。就像我們不可能對一個沒有腿的人說“好好地走路”是一樣的,兒童隻有在實踐當中才能獲得這種能力,通過命令的方式是不可能得到的。

    我們具體要如何做呢?人們往往會用這句話來回答:“對年輕人要多一些耐性,我們要以自己個人的意願去影響他們,並為他們樹立起學習的榜樣。”於是,我們就夢想用時間和足夠的耐心得到我們期望的結果,可事實上我們一無所獲,甚至我們等到老的那天也不能收獲任何東西。正是因為用充足的時間和耐心等待也不會有什麽結果,因此,當兒童處於那個備具創造性的階段時,我們一定要好好利用。

    假如人類能夠被我們當成一個整體來對待,我們就會弄清楚另外一件事情:雖然兒童與成年人在具有的主要缺點方麵各不相同,不過在兩者的內心中,卻存在一些相通的東西。每個人都有一種或者存在於潛意識中,或者模糊不清的自我發展傾向,在這種傾向的影響下,人們總會因為某些精神方麵的東西而興奮不已。雖然就人類的性格缺陷來說,這種傾向隻具有非常小的影響,不過它早晚都會對人類的發展有所幫助的。不論就外界而言,還是從內心來說,人類個體都會下意識地向好的方向發展,因此,整個社會和人類個體一樣,都會不斷地向前發展。也就是說,人類的行為是不斷發展的,而非永遠保持不變,人類永遠都渴望不斷向前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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