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心理學認為,在兒童的成長過程中,對失責的懲罰雖然使孩子感到痛苦和厭惡,然而對孩子進行必要的懲罰對孩子的成長是有價值的,因為它對孩子責任心的養成有一定的促進作用。這裏所說的“懲罰”不單指媽媽們施加於孩子的責備和批評,而更注重對於孩子由於自己的“失責”所要承擔的責任以及孩子的自責。

    就像著名教育家茨格拉夫人所說:“必須教育孩子懂得他們不同的一舉一動能產生不同的後果,那麽隨著時間的推移,孩子們一定會學得很有責任感的。”在教養孩子的過程中,家長要懂得讓孩子承擔自己本該承擔的責任是多麽的有必要。

    多年前,一個11歲的美國男孩踢足球的時候,由於用力過猛,將球踢到了鄰居家的窗戶上,瞬間窗戶的玻璃被球打碎了。鄰居很生氣,向他索賠13美元。對於一個小男孩來說,13美元可是筆不小的數目,男孩隻好硬著頭皮去向父親承認錯誤,請求父親的幫助。男孩本以為父親會大發雷霆一頓,然後幫他賠償給鄰居,沒想到父親卻並沒有這樣做,而是很平靜地說:“你必須對自己的過失負責!”

    “我哪有那麽多錢賠人家?”男孩非常為難。“我可以借給你。”父親拿出13美元,接著提出條件:“但一年之後你必須還我。”

    於是,男孩開始了艱苦的打工生活。經過半年的努力,男孩就掙夠了13美元,將錢還給了父親。

    這個男孩名叫裏根,美國總統。在裏根看來,是父親教他學會做一個負責任的人,這種負責任的品質讓他一生受益無窮。

    看完這個故事,再反觀我們的現實,是不是很多媽媽都已經習慣於代替孩子承擔責任和後果?孩子在外麵惹了事,替他們“擦屁股”;孩子犯了錯,代替他們去道歉。為什麽要這樣做?捫心自問一下,你是不是總認為孩子還小,犯錯在所難免,讓他們去承擔犯錯帶來的壓力實在太殘忍了。

    可是事實上,如果你經常性地給孩子推卸責任的機會,那麽孩子就不會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後果所帶來的影響和責任,從而就建立不起責任感,這給孩子帶來的傷害和影響可能會超乎你的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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