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下,鋪天蓋地的信息充斥著人們的視覺,而這或多或少地也影響了正在成長中的孩子們。今天看到哪位明星穿了破洞牛仔褲,自己也要媽媽給買一條;明天看見誰把頭發染成了綠色,趕緊用暑假的時間也弄一下,跟著過一把“癮”……類似這樣的情況在很多孩子尤其是青春期的孩子身上都會發生。

    一旦發現家裏有個“另類”小魔頭,爸爸媽媽多是無奈地搖搖頭。若是訓斥孩子,沒準還會引來一堆反駁的“道理”,很多爸爸媽媽索性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或者說說不聽就算了。

    雖說如此,我們的心裏卻並不消停,也擔心這樣下去,孩子會走入審美的誤區,對成長不利。

    那麽,媽媽們是不是也該反思一下,孩子從小到大,自己給過他多少審美的引導呢?

    審美品位的高低,最能反映人的氣質。怎樣培養孩子具備較高層次的審美意識,以在富有個性的審美中建立自尊與自信,是媽媽們必須要掌握的。

    對此,婷婷的媽媽做得很不錯,她是這樣培養女兒婷婷的審美觀的。

    孩子在穿戴方麵的選擇,我從不硬性規定哪些可穿或哪些不可穿。我之所以這樣做也是防止她產生逆反心理,認為媽媽沒有能力打扮她,就限製她追求美。即使媽媽也沒有剝奪女兒愛美的權利。

    一次,我花30元錢買了5公斤毛線頭,那是毛衣廠的下腳料。我把五顏六色的線頭一截截接好,給孩子織了十來件衣、裙、褲、背心,利用顏色俱全的特點,精心設計出富有兒童情趣的款式和圖案。女兒穿上這些衣服,平添了幾分聰穎、活潑。小朋友圍著她,摸摸小烏龜,揪揪三毛的頭發,羨慕極了。好多阿姨都借這些衣服做樣子。

    過年了,女兒不讓我花錢為她買新衣,建議利用家裏的剩條絨布拚成灰綠色罩衣,由自己設計選擇補花圖案,最後她選擇了一個卡通小姑娘。於是,我們找出各色花布,女兒負責剪紙樣,全家三口人剪剪貼貼,拚拚補補,一起縫製,整整幹了兩天一夜,直到大年初一才完工。我們把它掛在衣架上欣賞,那奇特的效果,簡直令人心醉!女兒幾次參加學校裏的活動都穿著它,從6歲一直穿到小學三年級仍舍不得丟棄。女兒在一篇作文中說:“即使我住進了宮殿,享遍富貴榮華,不管走到哪裏,永遠不會丟棄它。”

    從故事中可以看出,婷婷和她的媽媽都是愛美的人,但是在媽媽的正確引導下,婷婷沒有像如今很多孩子那樣追求名牌,而是從媽媽的一針一線裏感受到美的真正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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