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講“諸惡莫作,眾善奉行”,主要是叫人要“去惡行善”,所以我們在世間做人,總要有些“善行”。在百千萬種的善行中,試舉其要者:

一、救苦救難是善行:世間多苦難,人要發心救苦救難,這就是善行。人間的痛苦,有自然界帶來的水火風災,有社會加諸給我們的殺盜暴行,有來自自己身心的貪嗔邪見、生老病死等煩惱,所以“善行”不但要自我健全,而且要能普利他人。觀世音菩薩所以為人所稱道,就是因為他大慈大悲,救苦救難。我們對人能布施一點真心實意,給人一句好話、一點方便,都是在行善積德。

二、維護正義是善行:行善也不隻是消極地助人,更要積極地維護正義。世間上有些少數民族以及勢力薄弱的婦孺、殘障病苦的人士,乃至受人壓迫、欺淩的民眾,我們應該維護正義,見義勇為幫助他們獲得世間公平的對待,這就是行善。

三、原諒過失是善行:有人犯了極大的過失,如傷人害命,當然有法律會加以製裁;假如朋友間的相處,一些誤會、無心之過,乃至一些不當的語言,不是惡意的冒犯,縱有過失,也要有寬大的心胸,給予原諒。人的一生,誰不犯過?隻要講清楚,說明白,能夠原諒別人的過錯,能有包容別人的雅量,就是一種美德,也是一種善行。

四、奉獻服務是善行:我們在每日生活中,可以為自己做一個記錄,看看我們在一天當中,做過什麽好事;對人說過什麽好話;施予過別人什麽幫助;對社會大眾做了什麽服務、貢獻。你在平常的生活日記上,每天都有善行的進帳,則增福進德,日有所長,將來必定受用無窮。

五、排難解紛是善行:一個有用的人,會替人排難解紛,所謂“大事化小事,小事化無事”,能做社會的甘草人物;假如是一個不能幹的人,隻會製造人事紛擾,增加社會對立、衝突,就成為“麻煩”的製造者。一個人一天到晚搬弄是非,陷害別人,說話尖酸刻薄,做事損人利己,何來善行之有?如果我們想要有善行的表現,就應該給人信心,給人歡喜,給人利益。應該像“夜明珠”一樣,投入濁水中,濁水會清淨;也可以像“冬陽”一般,讓別人在你的光熱照耀下,獲得溫暖。能夠春風化雨,為人排難解紛,就是無上的善行。

六、實踐三好是善行:多年前我提倡“三好運動”,就是要大家都能做好事,說好話,存好心。我們每個人的善惡業,都是透過身口意造作而來。身體所造的惡業,有殺、盜、邪淫;嘴巴所造的惡業,有兩舌、妄言、惡口、綺言;心意所造的惡業,有貪、嗔、邪見。如果能夠身做好事,不犯惡行;口說好話,不出惡語;心存善念,不懷惡意,這就是在實踐三好。一個人行三好,則自身端莊正直;一個社會人人行三好,則社會祥和,人間可愛。所以,有誌於行善的人們,大家不妨一起來奉行“三好運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