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國慶前的最後一周,畢嵐見黎麥的假期早已超時,卻是遲遲未歸來上班。心中,自然生出了幾分慌亂。她找來楚耀詢問:“你找楚辭的結果如何?”

    楚耀仍舊誇著海口:“你放心。絕對沒問題。”

    而畢嵐這邊立即給黎麥撥通了電話,卻一直是無人接聽。隨後,她直接找來公司人事部的工作人員,調出了黎麥的入職檔案,查看了她的居家地址之後,便驅車前往。誰知,得到的答案黎麥在一周前便退了房。

    電影的審批毫無進展,不管她如何拖進人脈關係,得到的回複均是:“涉嫌抄襲的作品,不得進入審批流程。”

    而案子將在國慶之後開庭,此時萬不可能再節外生枝。何況黎麥本身就是這部電影的編劇,而她的手中握著自己與公司所簽訂的合同,如果黎麥此時倒戈,無疑是將她推向了絕路。

    黎麥搬家是在見過楚辭之後做出的決定,雖然她隻跟隨了畢嵐兩年,卻深諳她的性格。曾經有位藝人不願聽從她的吩咐,直接掐斷了他的所有戲劇與代言合約,致使他不得不退出圈子,為了存活幹起了快遞員的工作。畢嵐如今的實力雖然已是大不如前,可是要對付她這樣一個小小的編劇,仍是綽綽有餘的。

    決定找楚辭,黎麥並不是一開始便有了勇氣。整整七天,將她自己關在家裏,她已經不再記得自己的思想經曆過多少場鬥爭,又設想過多少次自己的或好或壞的結局。

    第一次,她走進君合律師事務所,當得知楚辭不在時,心底鬆了一口氣。可回到家中,施詩的言語總會時不時的縈繞上頭,又會再一次將她推進一場波瀾壯闊的糾結之中。

    第二次,走進君合律師事務所,在前台的帶領之下,她直接坐在了會客室。楚辭還在開會,等待的時常是與她喝完一杯咖啡的時間相吻合。有些拘謹的起身,事後回想起來,她那日更多的拘謹是因為楚辭身上所傳遞出來的盛氣,給了她咄咄逼人之感。

    楚辭吩咐周淼給黎麥重新上了一杯咖啡,自己拉開她對麵的椅子坐下,言語是先聲奪人的銳利:“黎小姐,你來找我。證明你做出了一個理智聰明的決定。”

    黎麥雖然未曾見過楚辭,對於楚辭也不是聞所未聞。在桂城的律師圈,楚辭早已是獨樹一幟。當然,在她身邊的圈子,最讓人津津樂道的仍舊是女子萬年不離的話題,所謂黃金單身漢。

    她深知自己不管從哪方麵來講,都不是這樣一位男子的對手。索性也放棄了所有的鋪墊陳設,直奔主題:“如果我幫你們,我能得到什麽好處?”

    這樣的話題,並不丟人。而了解這件事的人,也不會給她貼上攀高踩低的標簽,人人都有明哲保身的權利。畢嵐如此這般做,求的是保全自身的利益。而她貌似也隻是在效仿她的做法而已。

    楚辭很欣賞黎麥的坦誠,這也讓他省了勸說的套詞:“我至少能保證在這件案子結束之後,畢嵐不會找你麻煩。”

    “這個自然。但是我更想知道的是,這件事情結束之後,有關我的職業生涯。想必楚先生也知道,抄襲這樣的罵名對於一個想在這條路上有所作為的人,是多麽難以洗脫的標簽。”

    “我不知道這個圈子的規則,但是我知道我這個圈子的規則。那就是一次敗,並不代表著會一直敗。”

    很顯然,黎麥沒有楚辭這份自信:“楚先生,我想見見三三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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