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視現象在東日本好像比較少,現在關西大部分地區也減少了很多,但在過去的大阪,卻是普遍存在的。

說起歧視,我遇到過一件讓我一生都無法忘記事情——在某件歧視案件的谘詢中,因為我的草率行為而導致了一個人的死亡。

這便是因道德過失而導致他人死亡的第三起案例。

在我獨立經營個人事務所的幾年後,接到了一個有關婚姻歧視的案子。谘詢人在電話裏陳述了大概的情況。

谘詢人的女兒提出要和某位男士結婚,但是遭到了對方父母的反對。理由是他們對女方的家庭有歧視思想。

給我打電話的是女兒的母親:“女兒不能結婚是我的錯。我女兒太可憐了。”

我為了更詳細地了解事情的經過,便上門拜訪了她。

那天下午,時間過得很快,從三點左右開始一直到六點多,我們聊了很多。

“時間不早了,一起去吃晚飯吧。”她對我說道。

她好像準備了天婦羅,但那天我非常忙,午飯也吃得很晚,並不是很餓。

所以,我想也沒多想,就客氣地說:“不用了。”

當時,我注意到這位母親的樣子有些奇怪,臉色變得很難看。但我並沒有太在意,以為是自己的錯覺,因為話也問完了,便與她分手回了事務所。

在那之後過了兩天,一個令人震驚的電話打了過來:那位母親自殺了。

“我被律師差別對待了,所以隻有一死。”

在她的遺書裏這樣寫著,讓我感到無比的震驚。

“律師沒有吃我做的飯,是因為他覺得不幹淨。”

那位母親居然將我拒絕吃飯的理由誤解成這樣。

我應該向她好好解釋清楚的。當看到她奇怪表情的時候,我居然沒有意識到自己是被誤解了。

我感到痛徹心扉的後悔,但是已經晚了。失去的生命是無法挽回的。

我的行為雖不會被問責為刑事殺人罪,但結果卻和殺人是一樣的。我覺得,犯了罪是需要償還的。

實際上,在那之後,一個倡議舉行“拒絕歧視”活動的團體還就這件事來我這裏進行了調查。雖說為時已晚,但我還是將事實說了出來。我本沒有歧視的意圖,單單隻是肚子不餓。讓我大感意外的是,他們很自然地接受了這個理由。

他們也許是因為看到了我目前的工作情況吧——我一直是站在弱者一方進行律師工作。

“他已經為解決歧視問題盡力了,那位和島律師的徒弟,應該不會有歧視思想吧。這一定是誤會。”

就這樣,我得到了大家的理解。

犯了無法饒恕罪行的我,受到了恩師仁德的庇護。

我們總是在無意識中犯下了許多罪行。卻也在不知不覺中,受到了很多恩惠。

這件事教會我的這兩個道理,我一輩子都不會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