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罪一旦犯了,便是你怎麽掙紮都難以掙脫的。而且有的時候,這種罪行還會招致非常恐怖的結果。
請好好認清這個事實,如果不去償還那些無意識中犯下的道德罪,是絕對無法抓住幸運的。越是犯恐怖的罪行,越是要償還深重的罪孽。我相信不會有人比我更明白這個道理了。
因為,我已經“殺”了三個人了。
當然並不是那種“用刀殺人”,不會受到法律製裁,但我的行為導致了三人的死亡,這卻是事實。
現在我想來坦白我的罪過。
第一個犧牲者,出現在我剛剛成為律師的時候。
一位客戶委托我去催收某個人的債款。作為代理人,我去找債務人,催促他說“已經都過了約定的還款期限了,快還錢吧”。那個人好像被逼得走投無路了:“我現在真的有點困難,能不能再寬限幾天?”他不停地懇求我延期。
我將債務人的請求轉述給委托人聽,但對方是非常嚴格的人,堅持“不能延期”。律師是委托人的代理人,不得已要和委托人一樣,對債務人采取同樣嚴格的態度。於是,我用電話和書麵通知的形式,不斷催促其不要違反約定,“快點還錢”。
然而,在我打了最後一通電話的一周後,那個債務人自殺了。在遺書中他這樣寫道:
“我拜托西中律師延期,但他拒絕了我的請求。”
律師是委托者的代理人。委托人嚴格,代理人也必須嚴格,年輕的我當時是這樣想的,然而卻造成了這樣嚴重的後果。
如果我沒有對債務人窮追不舍,那個人也不會被逼得去選擇死亡吧。總之,是我惡劣的方式導致了他的死亡。
正因為我的不成熟,明明不用死的人卻死亡了。
不管法律如何,從道義上來說,我就是殺了人。
現在,我會勸誡那些遇到和我同樣狀況的年輕律師:
“你不能亂來。他沒有說不還,隻是希望能寬限幾天。所以不能對他太苛刻了。”
因為我年輕的時候就犯了錯誤,所以不想讓其他年輕的律師犯同樣的錯誤。
第二個犧牲者,出現在我從和島岩吉律師的事務所裏獨立出來後不久。
當時,我在調查某個官司中一個七十多歲的男性證人。
作為律師,我必須要盡可能地證明對委托人有利的事實。出現對委托人不利的言論,我就要調查言論中是否有矛盾的地方,如果有矛盾,那就說明可能是不真實的。律師的工作就是要徹底追查,還原事實真相。
這個證人的證詞裏有矛盾之處,因此,我像以往打官司那樣,嚴肅地追問並指出了他證詞中的矛盾點。
我原本以為,這對我來說是理所當然的工作。
然而,當我指出他的矛盾,追問他這到底是否為事實的時候,這位七十多歲的證人突然在法庭上倒下了,然後被救護車送到了醫院。
我開始慌亂起來。沒想到對方會被問得失去意識,我並沒有打算對他進行心理上逼問的。
“對上了年紀的人那樣,我是不是做了很過分的事?”
但我轉念又想,
“這是打官司,也是沒辦法的事情。”
在那之後過了兩天,那個證人在醫院去世了。
我愣住了。我隻是做了作為律師該做的工作,卻完全無法想象這會導致他人死亡。
我由衷地感到,律師真的是一份罪孽深重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