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生態環境的惡化、人類的大肆捕殺,野生動物日益減少,生態的均衡受到嚴重破壞,近幾年來,有心之士紛紛奮起,疾呼保育動物的重要性,一些相關的團體組織也應運而生。其實,二千五百多年來,佛教的祖師大德們一直默默地為保育動物奉獻心力,其思想與做法值得大家參考效法。

    翻開曆史,可知古聖先賢大都以心存慈憫、勝殘去殺為尚。在《史記·殷本紀》裏記載著商湯護鳥“網開三麵”的故事。有一次商湯在野外看見有人張網四麵捕鳥,並祈求:“天下四方的鳥,都進入我的網吧!”商湯認為如此全網捕盡過於殘忍,便撤開三麵的網,對著天空說:“不要命的鳥,就進來吧!”這應是中國護生思想的萌芽。

    《論語》上說:“弋不射宿。”“弋”是獵者,“宿”是鳥兒在窩巢裏睡覺,當它們還沒有睡醒,拿箭去射殺,使它們來不及逃避,是不仁的舉動。儒家的曾子說:如果沒有特殊緣故,隨便殺害一隻螞蟻等昆蟲,就是不孝;沒有特殊緣故,隨便摘取一花一草,就是不孝。曾子把孝道的層次提升到對動物、植物,乃至對一切眾生的愛上,這種無私廣被的慈悲仁愛,就是孝順。

    佛教除了提倡不殺生,更進而積極護生。《梵網經》菩薩戒雲:

    若佛子以慈悲故行放生業,應作是念:“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故六道眾生皆是我父母,而殺而食者,即殺我父母,亦殺我故身。”

    戒殺護生是對一切有情生命的尊重,所以佛教的戒律對於動物的保護,有著積極的慈悲思想。

    另外,佛陀唯恐雨季期間外出,會踩殺地麵蟲類及草樹新芽,所以訂立結夏安居的製度;佛教寺院為給鳥獸締造良好的生存環境,所以不濫砍樹木,不亂摘花果,凡此均與今日護生團體的宗旨、措施不謀而合,可說是保育運動的先驅。而梁武帝頒令禁屠之詔,阿育王立碑明令保護動物,則是國家政府基於佛教“無緣大慈,同體大悲”的精神,大力提倡愛護動物的濫觴。

    天台四祖智者大師,曾居住在南方沿海一帶,每日見漁民們羅網相連,橫截數百餘裏,濫捕無數的魚蝦生靈,心中不忍,於是購買海曲之地,辟為放生池,共遍及全國八十一個地方。開皇十四年,他應請開講《金光明經》,闡揚物我一體的慈悲精神,感化以漁、獵為業者,共有一郡五縣一千多處,全部止殺而轉業。

    宋初天台的義寂法師,常應村人邀請,浮舟江上,一麵放生,一麵講《金光明經·流水長者品》;唐代譯經僧法成法師,曾在長安城西市疏鑿一大坑,號曰“海池”,引永安渠的水注入池中,作為放生之處;唐初杭州天竺寺的玄鑒法師,常以愛物為己任,將寺前通往平水湖的河流作為放生池,並得到太守的批準,禁止人們在六裏內捕魚。

    世間沒有比生命更可貴的東西,所以放生不但是為對方延命,也是為自己積德;不但是愛惜生命,也是報答父母深恩。無奈後人實行不當,助長殺生惡業,徒使美意盡失。例如將原本翱翔在山林裏的禽鳥,捕來放到塵煙滿布的都市中,無異促其早亡;甚至有些人為了要放生,教漁夫去捕魚,教獵人去打獵,在一捉一放之間,不但令其驚懼,也難免傷到皮肉,危及性命。所以,我們不但要建立正確的放生觀念,更應該與時俱進,以積極進取的護生行動來取代弊端叢生的放生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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