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哲保身”是很多人秉持的人生哲學,他們凡事先求自保。遇到突發狀況,就會遵循明哲保身的哲學分析形勢,當進則進,當退則退。形勢不利時,會及早抽身,認為“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何必逞匹夫之勇?也有很多人反對“明哲保身”,認為善於明哲保身的人怕死、虛偽、消極。但是,如果一個人連自己都保護不了,其他的都沒有意義。明哲保身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麵:

    深藏不露

    一個人如果把自己的實力表露無遺,很容易遭人算計,豈不是自討苦吃?有些人就算沒有本領,也要裝成很能幹的樣子;有些人有多少本領,都要找機會表現出來;還有些人深藏不露,靜觀其變,再衡量情勢的變化,以對自己最有利的做法,做到“不鳴則已,一鳴驚人”,立於不敗之地。

    深藏不露有三個好處:

    第一,人怕出名,豬怕壯。人的名氣越大,麻煩就越多。越有能力,承擔的責任越重,能者必須多勞,沒有人會感激你,而且容易招人嫉妒。因此,不如隱藏實力,凡事量力而為。

    第二,那些自我膨脹,把自己看得很偉大的人,大多人都是抱著敬而遠之的態度,背後則嘲笑他們夜郎自大,不自量力,很是看不起。

    第三,即使自己的本領高強,也要慎防人上有人,強中更有強中手。所以要深藏不露,以免泄露自己的實力,招致對手的攻擊,對自己不利。

    喜歡保留實力、不強求出頭,並不是說這些人奸詐、不實在。相反,謙虛會給人一種高深莫測的感覺。比如,大家在打球,招呼你也參加,就算你天天練習,也要謙遜地說:“好久沒有打了,生疏啦。”大家讓來讓去,你才登場,不費吹灰之力,把對手一一打敗。就算如此,也沒有人覺得奇怪,因為大家明白你剛才不過是深藏不露罷了。

    深藏不露並不是不露,而是站在不露的立場,求得合理的露,以免露得過分或不及,對自己有害。有能力必須合理地表現,凡事量力而為,才能恰到好處。

    以讓代爭

    人與人之間難免會競爭。有的人爭起來常常不擇手段。能夠不爭的,大家都不要爭,一定要爭的,便以讓代爭,這才是君子之爭。

    什麽都要爭,最後就會迷失自己,不知道自己在爭什麽,為何要爭。而且會給別人留下惡劣的印象,使大家提高警覺,甚至聯合起來,一點機會都不給你。因此太喜歡爭的人,經常什麽都爭不到。如果什麽都不爭,隻想到舍,同樣也會迷失自己,不知道自己要什麽,什麽不要,而且給人一種消極、不願意負責任的不良印象。

    隻有該爭的爭,不該爭的舍棄,把“爭”和“舍”結合在一起,爭到好像沒有爭一樣,才圓滿。以讓代爭便是兼顧“舍”與“爭”的權宜措施,站在“不爭”的立場來“爭”,才不會亂爭,才能爭得恰到好處。但是“讓”並非消極的“讓”,而是在冷靜思考之後,讓最合理的人來做最合理的事。千萬不要心裏不情願,卻打著謙讓的幌子,那是虛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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