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人們大部分的憂慮都和家庭、金錢有關。我很幸運,娶了一個奧克拉荷馬的小鎮女郎,我們的家世背景相似,興趣愛好也相同。我們倆都盡量遵守這條金科玉律,這樣家庭煩惱也就可減少到最低。

    我采取兩種方法,讓金錢煩惱也降低到最低程度。第一,我保持一個原則,對任何事情都百分百的誠實。我若向人借了錢,就必須如數歸還。誠實可讓人免去許多煩惱。

    第二,每當我開展新事業時,總是給自己留條後路。軍事專家說,作戰的第一原則就是保持補給線的暢通。我認為這原則也可應用於個人“戰鬥”上。我自小生在德州和奧克拉荷馬,在當地遭到幹旱侵襲時,我嚐了真正貧窮的滋味。辛勤地工作,也隻能維持最起碼的生活。我們太窮了,我必須駕著篷車,帶著交換的馬匹,到處奔波。我希望找一個比較可靠的差事,就在一家火車站找到一份工作,閑暇時,則學習拍發電報。後來,我得到另一項工作,為佛裏斯科鐵路公司工作,當一名輪班員。我經常被派到各處去接替其他生病或休假的火車站站員,或在他們忙不過來時前去支援。那項工作的月薪為150美元。後來,當我外出開創更好的事業時,我總是覺得鐵路公司這份工作在經濟上很有安全性。所以總是把回到那份工作的道路開放著,那等於是我的退路,不曾關閉,除非我穩定開辟了一個更佳的新出路。

    1928年,當時我為佛裏斯科鐵路公司工作,被派在奧克拉荷馬的齊爾市工作。一天晚上,一位陌生人漫步走進車站辦公室,要求拍發一封電報。他聽到我彈吉他,唱牛仔歌曲。他對我說,我彈得不錯,唱得也不錯。他勸我到紐約去,在電台或戲院找份工作。自然,我覺得他是奉承我。當我看到他簽在電報上的名字時,我驚訝地幾乎喘不過氣來:威爾-羅吉斯。

    可我並沒有立刻跑去紐約,我一連仔細考慮了九個月。最後的結論是:到紐約去,我不僅不會損失,還能有收獲。我有鐵路派司,可以免費乘車。我可以坐在火車上睡覺,可以帶些三明治和水果點心,當然還有三餐。

    於是,我去了。我到紐約之後,找了一間每周隻有5元房租並且有家具的房間住了下來。在速食店吃飯。在街上流浪了十個星期,我仍然一無所成。我如果沒有回去就任的工作,還真會急出病來。我已在鐵路公司工作了5年,這表示我有就職的優先權,但要想保留這項優先權,不可以離職超過90天。那時候,我已在紐約呆了70天,於是我利用派司趕緊奔回奧克拉荷馬,又開始工作,以保持我的補給不斷。我又工作了幾個月,存了一點錢,然後又到紐約再試一次。這一次,我有了進展。有一天,在一家錄音房等待考試時,我對著那些女接待員彈唱了一首歌:《珍妮,我夢到紫丁香》。正在唱那首歌時,恰巧那首歌的作者——納特-史卻克勞特——走進辦公室。當然,他很高興聽到有人演唱他的曲子。於是他寫了一張條子,要我到維多唱片公司試試看。去了那裏,我錄了一首歌,但很不理想——聲音太生硬、不自然。於是我接受了維多唱片公司錄音師的勸告我回到杜沙,白天在鐵路公司上班,晚上在當地電台演唱牛仔歌曲。我很喜歡這種安排,這表示我的補給線是敞開的,因此也就沒有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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