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印度文體多以四句讚頌,無論幾言,隻要是偈,便以四句為偈。四句偈,是一種韻文體的詩歌。

    《金剛經》中說受持此經,乃至四句偈,為他人說,這樣的福德勝過以滿三千大千世界的七寶布施。由此可知,「四句偈」在《金剛經》中的重要。

    茲將本經重要的四句偈介紹如次: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佛陀四十九年所說之法,精髓就在這四句。因為世間一切法相都是暫時性的因緣假合。對於所有的現象,對於一時的人我應對,或現下的毀譽成敗,若有住於心,便容易生煩惱,有種種分別比較。過去的不愉快,埋下了成心定見;現下的因緣順利,又成了將來未必事事順心的憂慮怨歎,怎樣能讓心清淨?

    佛陀說「應無所住而生其心」,所以才又說:「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

    《六祖壇經》中說:「念念之中不思前境。若前念今念後念,念念相續不斷,名為係縛。於諸法上,念念不住,即無縛也」,我們在當下要盡力,但過去了即過去了,心不管住在怎樣的念頭上,煩惱纏縛,念念相續。無所住於心,才能真正清淨自在。

    無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

    四相——「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皆從有「我相」而起。執著自我的種種欲求,分別自我與他人,就會產生分別出人我對立的「人相、眾生相、壽者相」等相。「我相」是由五蘊和合,自己無法主宰它;是緣生幻有,不能常住;若放下對我的執著,則後三相,隨之解開。「無我」就是「般若」。因此,要能從假我中借假修真,無我、無對待、無是非、無苦惱、無障礙,才能顯現真如般若實相的我。

    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

    所謂「法」,就是「軌生物解」,是指能軌範人倫,令人產生對一定事物理解的根據。它可以代表一切的名詞,甚至於心裏想的觀念、思想,有形、無形的,都可藉由它表達。例如:花、房子、桌子等,隻要說出來,大家就能懂得是什麽意思。又說「法無定法」,所以說法是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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