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天,任何一秒,你做了一個決定,有可能改變你的人生。

    ——《羅拉快跑》

    在生活裏,跑步是再普通不過的運動了,因為沒有場地的特殊要求,也不需要錢和工具的投入,隻要邁開腿向前衝就行了。在車輛還不發達的時代,跑意味著速度和效率,能成為一種謀生手段,比如黃包車夫、送信人等,就是靠雙腿的力量來支撐生活。車輛發達後,跑步就被分離出來,成為鍛煉身體的項目。

    我在部隊的時候,每天都需要訓練,其中一個必備科目就是跑步。早上起床出早操是跑步,中午訓練要先跑步熱身,下午體能訓練時間更要跑步。到了軍事考核的時候,還需要跑全副武裝五公裏,也就是背上武器、彈藥、水壺、挎包等東西跑步。

    我的體會是,跑步考驗的並不僅僅是體能、肺活量這些身體指標,更是人的意誌力。當跑到中途,腳如鉛塊,呼吸沉重,恨不得立刻躺在地上,這時候千萬不能停,咬緊牙關度過疲勞期,等最後衝過終點,會有一種超越自我的感覺。

    像我的體會一樣,那些講述跑步者故事的電影,重點也不是比賽的勝負,而是展現人物在跑步過程中獲得了什麽,有的是心靈的救贖,有的是意誌的錘煉,有的是哲學的領悟。

    運動的終極意義

    在田徑比賽中,最激動人心的項目永遠是百米賽跑,雖然隻有短短數秒,它給予運動員的壓力和給予觀眾的震撼卻是高潮中的高潮。然而,運動的終極意義到底是什麽,是金牌,是金錢,還是對極限的挑戰?1981年的《火之戰車》或許能回答這個問題。2012年倫敦奧運會開幕式通過“憨豆先生”的神經臉將這部經典體育片從人們的記憶中翻出,為英國的奧運文化做了亮麗的注腳。

    影片中三位青年參加奧運會的目的都不同。亞伯拉罕是猶太人,有強烈的功利心,希望通過獲勝來贏得別人對猶太人的尊重。埃裏克是以上帝之名在奔跑,認為上帝賜予了他速度的天賦,他就應該發揮出來,做到盡善盡美。安迪純粹是把運動作為一種興趣,他享受奔跑的感覺。

    從亞伯拉罕到埃裏克再到安迪,他們對勝利的欲望在逐漸降低,在運動中所承受的痛苦也就不一樣。亞伯拉罕經過刻苦鍛煉才獲得參與奧運會的機會,並在百米比賽中獲得了金牌。但是,當勝利到來時,他並不像預想的那麽高興,因為之前的路他走得太偏執,一旦到了盡頭,他就會感到空虛。而安迪對金牌並不在乎,自始至終他的臉上都溢滿笑容。

    處於中間的埃裏克內心最為糾結,他的一百米比賽被安排在周日,這一天又是基督教的安息日,作為教眾不能參加運動。埃裏克打算退出比賽,這讓王子和奧委會官員很苦惱,勸他“為忠誠而犧牲”。但是,埃裏克認為“國家和國王都是上帝賜予的”,他對信仰的虔誠要遠遠高於運動員對榮譽的追逐。盡管他為比賽付出了四年的汗水,當這個行為違背了內心的信念時,他還是選擇了放棄。生命的本質就是運動,奧運會隻不過是運動存在的一種形式,不是運動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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