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有不少人把旅行當作精神的修行,將其看作豐富生命質感的行為,但好像又把它標榜得太高。當《一個人的朝聖》這種書成為旅行者的聖經時,旅行本身便被神化了,失去了它原始的意義——在路上。

    “在”是一種狀態,“路”是一種承載,“上”是一種追求,凱魯亞克用極其簡單的幾個字,就完成了關於旅行的極致表達,可謂是後無來者。

    從第一次讀《在路上》開始,我就期盼能被改編成電影。當2012年,巴西導演沃爾特·塞勒斯真的拍出了電影後,我卻有些後悔了。不是因為影片不夠好,而是因為我發現這本書根本不適合改編成電影。沒有了特定時代的狂亂味道,電影就像刻意埋在土裏讓其生鏽的仿製古董一樣,看似古老,實則經不住法眼的檢驗。

    《在路上》的成功不是因為它的文學性,而是因為它所蘊含的時代跳動的脈搏。書中沒有連貫的敘事,也沒有表明戲劇衝突的主線劇情,隻是以散文筆調和日記形式記錄了幾個年輕人的自助遊。塞勒斯的電影遵循了的風格,但是沒有生機勃然的浮誇和深入心扉的痛苦,兩個多小時的影片就成了流水賬,沒有真切地展現出垮掉的一代的風貌。

    在這一條縱貫東西海岸的路上,薩爾是記錄者,迪安是精神領袖,當他們坐在車上出行的時候,氛圍是美好的,生活是幸福的。一旦車子停了,腳步停了,矛盾與爭吵便會出現,人物頓時陷入頹喪中。所以,他們不能停止,隻有始終行走在路上。

    這便是那個時代的青年的心理狀態,他們在二戰中或二戰後出生,心靈受到極大創傷,在年少的時候就對人性充滿懷疑。戰爭結束後,他們匆匆忙忙去尋找生存的意義,可是再也無法建立起傳統的秩序,隻能隨心所欲地釋放所有情緒,就像迪安一樣——“為了麵包和性愛在社會上使勁拚搏”。

    他們不是垮掉的一代,而是被弄垮的一代。

    一部公路片,風景是非常重要的元素。由於時隔太遠,電影已無法完美複製五十年代美國大陸的環境,劇組輾轉於蒙特利爾、墨西哥、阿根廷等地,尋找那些未被商業沾染的外景地。但有一個問題是,這些景觀都太幹淨了,水泥路一塵不染,天空清澈如洗,角色雖長期流浪卻神采飛揚,看不到落魄困倦的樣子,這就無法傳遞出年代久遠的味道。

    凱魯亞克在書中說:“不過沒關係,道路就是生活。”很多時候,旅行的意義不在於你在某地看到什麽,遇到什麽,感悟到什麽,而在於你到過某地。一個在路上的人,永遠是一個新奇的人,即使渺小如一粒塵埃,也能發出光芒。

    心靈之旅

    周雲蓬的《綠皮火車》中寫了這樣一個故事:“在長途列車上,某姑娘坐在你旁邊,她困極了,就下意識地靠在你肩膀上睡著了。你雖然也困,但為了讓陌生的姑娘睡好,一天一夜保持坐姿紋絲不動,等姑娘醒了,馬上決定嫁給你。”

    這恐怕是不少人的夢想,當然包括我,隻不過能夠發生的概率很小,所以隻是夢想而已。大多數情況下,我們出發,到達,回歸,然後慢慢遺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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