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想來,那是我所經曆的一段無比美好的時光。

2011年到2014年,我在上海複旦讀電影學的研究生,每天大部分時間都在看電影中度過。有一次,我看完電影後寫了篇評論,發到了時光網的博客上,沒想到被推薦到了首頁,收到很多留言。我的心裏突然湧起一陣滿足,覺得自己受到關注了,找到了所謂的“存在感”。我便繼續寫了下去。

為了發表新片的第一手評論,我開始晝伏夜出。新片常常在晚上十二點首映,到了十一點多,我就得出發,騎著自行車,穿過寂靜的校園,沿著政通路一路向東,去附近五角場的電影院。看完電影一般是淩晨一點多,有些影片比較長,會到兩點,之後我再騎車原路返回。

午夜的上海,空氣濕潤清冷,暗淡的路燈將梧桐樹冠的影子鋪展在路上,像一個個旋渦。有一晚,秋風蕭瑟,我正騎著車,突然感到什麽東西從空中落下,砸在我的背上。我大驚,猛蹬自行車,一口氣衝回了學校。後來想想,那應該是梧桐葉子。

回到寢室後,我趁熱打鐵,把剛才看的電影的觀感寫出來,發到網上,然後才洗漱睡覺,這時往往就四點多了,窗外已露出晨曦。漸漸地,這樣的生活變成了習慣。

那時紙媒還不像現在這麽衰落,很多編輯會到網上找稿子。我的文風偏沉穩,很容易被選中發表,於是又拿了些稿費。這些錢足夠我買酒買煙,讓我成了名副其實的“煙酒僧”。

朋友常開玩笑說,他們看電影是為了娛樂,而我把看電影當工作。這話也不完全對。雖然看電影是學習任務,但電影本就是我的愛好,是我生活中的一部分。電影中的故事充實了我的生活,故事中的人物成了我精神上的朋友。銀幕上的一幀幀影像,就是一麵麵鏡子,映照著我心靈的喜怒悲歡。

想起好多年前,我最開始看電影也是在網上。那時上網都是去網吧。網吧的電腦是舊的台式電腦,屏幕長寬比例普遍為4比3,而很多電影又是寬銀幕的,看的時候一點全屏,屏幕上下就留出了很寬的黑邊。

在看電影的過程中,我隻會關注屏幕中間演繹的故事,不會去在意那兩條黑邊。但是,如果沒有黑邊的限定和襯托,看電影時也就不會有那麽強烈的空間感了。

在生活中也是一樣,我們經常去關注“光亮”的地方,很容易忽視角落裏的東西。每天,我們吃飯、上廁所、坐車、洗澡、抽煙、吵架……很少去想這些習以為常的行為對生活到底意味著什麽。但有時候,越是普通的東西,對生活越重要。

提起“人間”這個詞,我首先想到的並不是它有多大,而是它有多小。人間的“人”是芸芸眾生,是那些為生活奔忙的普通人;人間的“間”是一個個小格子,裏麵裝的是日常的小事。電影的價值就是將這些細微的東西放大到畫麵中,讓我們看到那些被忽視和被遺忘的細微之處。

當“人間”與“4比3”相撞的時候,我決定寫一本探討生活與光影的書。它並不是影評集,不是企圖去解讀電影的藝術手法,而是想用電影中的故事、情節和人物來注解生活,透視生活。因為,我們喜歡看電影的原因之一,就是想從別人的故事中找到答案,啟發自己的人生。

回想我在上海的那些午夜,當我騎著單車,在梧桐樹下穿行,去赴一場電影的邀約時,我並沒有想過這對我意味著什麽。但是現在,當我和這本書的編輯北方老師,坐在北京的咖啡館裏,聊起這段過往的時光時,我的心中蕩漾起了一陣濃烈的懷念感。於是我知道了,這就是那段日子對我的意義。

而這也正是這本書的意義——探討生活在光影中刻下的供人回憶的印跡。這一道道的印跡,又給生活增添了新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