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自食用,二份營生業;

    餘一分藏密,以撫於貧乏。

    ——《雜阿含經》

    不義之財

    據說,天堂和地獄中間隻隔了一道牆。有一天,台風把這道牆吹倒了,天堂的玉皇大帝和地獄的閻羅王非常著急。雙方研究,天堂和地獄各推出三個代表:一是銀行家,因為要建築這道牆,必須有財源;二是建築師,因為築牆是一項工程,必須由工程專家來負責;三是律師,這牆建好了以後,要研究其所有權,天堂和地獄各占多少。

    閻羅王很快派出了三個代表,玉皇大帝卻久久派不出代表來,隻好抱歉地說:“我在天堂裏麵找來找去沒有這三種人才。因為銀行家是專門剝削人的錢財,他們是不會生在天堂的;建築師偷工減料,有那麽多的罪過,不會生在天堂;律師專門挑撥離間,唯恐天下不亂,所以他們也不會生在天堂裏的。”

    這隻是一段笑話,銀行家、建築師、律師中的慈善家也是很多的。其他行業裏類似銀行家、建築師、律師一些為人鄙薄的行為,也不能說沒有,那些欺詐行為,所得的財富都是非法的財富。

    什麽是非法的財富?就是這種財富,在國法是承認的,而佛法是認為不可以的。如賭場、酒家、屠宰場、漁獵等,在國法裏是準許有這些營業,聚財致富,但站在佛法慈悲濟世的本懷,這些是怎麽樣都不可以的。另外有的財富,佛法認為可以,但國法認為不可以。

    以非法而致富的錢財有十種,是我們不可取的:

    一、竊取他物。如小偷竊盜、順手牽羊,或撿到的東西不還人。凡有主的東西,不得到物主同意就私自據為己有,這都是竊取他物,是不合法的財富。

    二、違法貪汙。違法貪汙所得到的,是不合法的財富。像走私、賄賂、漏稅等各種違法貪汙的所得,是非法的財富。

    三、抵賴債物。像經濟犯罪、惡性倒閉,卻一走了之,開了支票不兌現,違反票據法,這種抵賴債務的行為,屬於沒有信用,所得是非法的財富。

    四、吞沒寄存。把人家寄存在我們這裏的錢財沒收了,也是非法的。佛光山有孤兒院,有個年老的父親將小孩帶來給我們撫養。他有房產,銀行裏又有存款,他委托朋友,“等我的孩子長大時要交給他”;而他死後,朋友就把財物吞沒,等到小孩長大去討要,怎麽都不肯還。

    五、欺罔共財。大家合夥做生意,賺了錢,應該將所得的利益由大家平均來分配,但是有的人卻將大部分占為己有,少部分才分給人。像兄弟姊妹分家,祖先的產業應當大家平均分配,可就有人自私,隻希望自己多分一些,其他兄弟姊妹少分一些。

    六、因便侵占。像假公濟私,為了自己的方便挪用公款,將公家的東西占為己有,還有假報出差旅費,購買物品向商人索取回扣,多報傭金等,這些都是非法的財富。

    七、借勢苟得。仗著自己的勢力苟且獲得的財富,都是非法的財富。像一些不好的公務員,別人來辦事就故意找人麻煩,刁難人,不給人方便,逼人送紅包才肯辦事,這就是借勢苟得。還有許多像恐嚇、敲詐、勒索等,這些都是叫借勢苟得。

    八、非法經營。像現在私造煙酒,販賣嗎啡、速賜康、強力膠,或經營地下藥廠等,都是非法的。

    九、詐騙投機。花言巧語,坑蒙拐騙,所得的利益傷天害理。

    十、賭博淫業。於己於人都是惡因緣,造下孽障。

    ·佛光菜根譚·

    黃金非毒蛇,淨財作道糧,

    外財固然好,內財更微妙,

    求財要有道,莫取非分財。

    發財的方法

    勿欲速,勿見小利;欲速則不達,見小利則大事不成。

    ——《論語》

    財富是每一個人都希望的,不過君子取之有道。以佛教裏的發財方法,我提出六點來說明,其中前三點是一般世間所共有的發財方法,後三點是佛教發財的方法。

    一、勤勞。“黃金隨潮水流來,你也要提早把它撈起來。”所以財富都是落在勤勞者的手裏。有個故事流傳很廣:老人去世前,交代兒女說:葡萄架裏的地底下埋了許多的黃金。於是兒女們就天天到葡萄架下麵去挖去找,雖然黃金沒找到,不過由於鬆土,葡萄架上結滿了累累的果實。

    二、節儉。節儉可以得到財富。節儉也不是說隻光在金錢上的節儉,包括愛惜時間,你節儉時間,時間就是財富;不要濫用感情,感情要節儉;生活上的物欲也要節儉。總之人生的福報是有限的,銀行有再多的存款終有用盡的時候,留一點在那裏,以備不時之需。

    三、寬厚。說話寬厚會獲得財富,處心予人寬厚會得到很多方便,方便就是財富。所謂居心仁厚,就會獲得富貴。“寬以待人,嚴以律己”,這不但是中國儒家做人處世的方法,也是佛教發財的方法。

    四、信心。“信心門裏有無盡的寶藏”,你有信心,財富就在你的心裏。不但對宗教的信仰要有信心,對事業、對道德都要具有信心。對於凡是慈善的事情,就是受了委屈,也都要不喪失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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