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內經》曰:“其高者,因而越之。”所以,臨床上,吐法適用於病位較高疾病,或病勢向上的病證。如咽喉、胸脅痰涎壅盛;食積胃脘不化,惡心欲嘔;或誤食毒物尚在胃中等。

    臨床上使用吐法,一般以瓜蒂散開水送服,或服淡鹽湯,體虛者用人參蘆,誤食毒物尚在胃中者,灌以肥皂水,然後以食指或棒狀物按壓舌根處催吐。往往一吐即可見效。對於胃中毒物尚未吐淨者,可以再灌再吐。

    吐法作為一種中醫的治療方法,曆史上曾經輝煌過,而且在危重病證的搶救上發揮過作用。但是,自從西醫藥入侵以後,中醫逐漸從臨床搶救第一線淡出,而且,隨著醫藥學的進步,治療方法不斷豐富,吐法可以用中醫的其它治療方法取代,吐法的使用也就逐漸減少了。所以現在臨床上,吐法是很少用了。

    攻下法:是一種以通泄大便為手段用以攻逐體內積滯結邪的治病方法。《黃帝內經》曰:“留者攻之”“中滿者,瀉之於內,”皆是此意。

    在臨床上,根據病人的寒、熱、虛、實以及水結、蓄血、痰滯、蟲積等的不同病證,可分別為寒下、溫下、逐下、潤下、逐瘀、攻痰、驅蟲等不同的攻下方法。

    臨床上,熱毒之證最易引起大便秘結,所以攻下法最多用於熱證。用寒涼之藥應對實熱之證,因此稱之為寒下法。熱毒壅盛於內,或與燥屎結,或與水結,或與血結,或與痰結,或與蟲結,致氣血不通,腑氣不行,大便不下的,皆可施以寒下之法,隨證分別參以行水、祛瘀、化痰、除蟲諸藥,使便下熱清,結除邪去。

    有時,腸中雖有結滯,但病情並不危急,這時就可以用丸藥以緩慢下之。稱之為緩下法。

    寒結於內,亦能使大便秘結不行,須溫陽以攻下,臨床上大都用攻下藥物大黃與溫陽熱藥同用,溫而下之。

    雜病之中,大便不通有不因熱結者。如老人、虛人、新產婦女,因血枯腸燥,大便不行。此時就須生津養血,滋潤腸道,潤而下之。又有熱病後期,液枯津燥,大便不行,所謂無水舟停者,須增液以行大便,滋潤腸道以下之。又有氣虛之人,無力推蕩,大便不出,便須補氣,使腸道推蕩有力,大便自然下之。這些都是不能直接攻下而能通大便的。

    和解法:又稱和法。和有緩和、調和的意思。和解法的最初解釋是古代名方小柴胡湯的和解表裏,後來衍生成一門治法。臨床上凡是表現出矛盾相對應的兩個方麵或是兩個側麵的病證,都可以用和解法治療。比如外感病表寒裏熱就用小柴胡湯和解表裏;肝脾不和就疏肝健脾以調和肝脾;脾虛濁聚、中氣不和就以健脾化濁以調和中氣等。由於和解法重在和字,用藥都較平和,對人體的損害相對較輕,所以很多臨床醫生都喜歡使用。

    溫寒法:是運用溫熱藥,通過治療,來達到祛除寒邪、溫補陽氣、溫經散寒等目的的一種治療方法。《黃帝內經》說:“寒者熱之”和“治寒以熱”即是指此而言。

    外感病風寒束表,須用辛溫方藥發散風寒;關節痹痛,屬風寒濕為患,則用辛溫,辛熱藥物祛風驅寒利濕。

    陽虛裏寒之證,須用溫裏助陽的方藥來治療。如脾陽不足,中焦虛寒,腹痛便溏,就溫脾陽;胃陽不足,胃脘寒痛,則溫胃陽;腎陽不足,命門火衰,須補命門之火;肺中寒痰內蓄,咳嗽痰多清稀,治宜溫肺散寒化痰;肝陽不足,寒疝腹痛,則暖肝陽;婦女衝任虛寒,月經不調,腹冷裏急,治宜溫經散寒,養血祛瘀。等等。

    溫寒法的另一個使用適應證就是用於病人元氣大虛,陽氣將脫之時,這時須用人參、附子等大補元氣、回陽救逆。

    陽氣不足,營血內虛,寒凝經脈之證,當用溫經散寒,亦屬溫寒法。

    清熱法:是運用具有清熱作用的方藥,清除裏熱證的一種治療方法。《黃帝內經》所謂:“治溫以清”、“治熱以寒”“溫者清之”就是有關清法治法的最早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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