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財,唯有“用了”才是自己的。要善加運用,充分發揮它的功效。

有一個人在家裏的地底下藏了許多黃金磚塊,一藏就是三十多年。這三十多年來,他始終沒有用過這些黃金磚塊,隻是偶爾去看看、摸摸,心裏便踏實,心滿意足了。

不幸的是,一天家中遭小偷,把他寶貴的黃金磚塊全數偷走。親友問他:“這些金磚藏在家裏三十幾年了,你有沒有用過呢?”

傷心得死去活來的他哽咽了半晌,才開口說:“沒有!”

親友安慰他:“你既然沒有用過,那不要緊,我去拿幾塊磚頭,用紙包起來,藏在同一個地方。你可以常常去看,把它當作藏在那裏的金磚,不是一樣可以歡喜嗎?何必這麽傷心?”

人為財困的愚昧,真是無法想象。佛經中,無時不提醒“世財五家共有”;天災地變、貪官汙吏、不肖子孫、盜賊土匪、經濟蕭條等無常之事,都會導致金錢散失,終究不能為我們所有。

可惜的是,有的人一輩子都活在“囤積”之中,囤積金錢、物品,積聚執取,慳吝守財,就像故事中的主人翁做了三十多年的守財奴,不但沒有享受到財富之樂,還得承受失去的痛苦。

正確的財富觀應當是:錢財,唯有“用了”才是自己的。縱使擁有大如須彌山的錢財,不知運用,充其量也不過是一堆廢紙而已。我們應該視錢財如流水行雲,不貪不昧,善加運用,充分發揮它的功效,才不致成為子孫紛爭的根源,成為捆綁身心的黃金繩索。

富貴固然是一種福報,懂得運用更是一種智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