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SFR為可供使用的穩定資金與業務所需的穩定資金比率,反映中長期銀行的資金穩定程度。

    

    2007年次貸危機發生後,國際監管機構普遍認識到一些知名風險在微觀謹慎監管下被忽視了。因此,除微觀謹慎監外,實施宏觀謹慎監管的呼聲越來越高。宏觀謹慎就是對係統性風險的管理,保羅對金融業各組成部分關聯關係的研究和對威脅係統性風險的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的管控等。《巴塞爾協議III》關於宏觀謹慎的措施主要是引入資本留存緩釋和逆周期緩釋,目的是提高整個銀行業在危機中的恢複能力,並在一定程度上弱化周期性帶來的影響。

    

    ·資本留存緩釋: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認為,解決係統性金融風險的根本辦法是在市場繁榮時期保留一部分資本作為壓力時期的資本緩釋。因此,監管理事會確定引入“資本留存緩釋”,僅供銀行在壓力時期使用;其全部由普通股構成,最低標準2.5%。這意味著要在預留2.5%的資本留存緩釋,所以普通股在最低資本要求和資本留存緩釋的要求下需要達到7%的最低標準。

    

    ·逆周期緩釋: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在2010年7月提出“逆周期緩釋”,作為資本留存緩釋的眼神。逆周期緩釋將由普通股和其他高質量的資本構成,僅在信用過度增長而對係統性風險造成影響時使用。各國監管機構根據自身情況確定不同時期的逆周期緩釋,範圍在0-2.5%。比如在正常情況下,逆周期緩釋設為2.5%;而當監管當局認為市場處於信用過度增長時期,可將逆周期緩釋從2.5%向下調整,在嚴重時期可設置為0,已使逆周期緩釋能夠全部用來緩解銀行在危機時期的壓力。逆周期緩釋的目的是在信用泛濫時期保護銀行業免受係統性風險的威脅。

    

    5.特別提款權(SDR):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為了解決國際儲備不足的問題,與1969年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第24屆年會上創新的國際儲備資產,使至塞上是補充原有儲備資產的一種國際流通手段。2015年11月30日,執行董事會決定將人民幣作為第五種貨幣,與美元歐元日元英鎊一到構成新的貨幣籃子。

    

    15.《巴塞爾協議II》和《巴塞爾協議III》的主要精神

    

    2004年《巴塞爾協議II》,2010年《巴塞爾協議III》。《巴塞爾協議II》的主要精神是銀行的三大支柱。

    

    第一支柱是最低資本要求,論述如何計算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總的最低資本金要求。《巴塞爾協議III》提出了兩種可供選擇的方案,標準法和內部評級法。除了信用風險,《巴塞爾協議III》還要求在計算資本充足率時考慮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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