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朝貢國前來進貢時,大明方麵無論給價還是回賜往往超出“貢品”價值的幾倍甚至幾十倍(多到什麽程度呢?以龍涎香為例,據相關史料記載,此物“貨於蘇門答剌之市……一斤該……華夏銅錢九千個”,就是說,一斤龍涎香能賣九貫錢。而外邦進貢龍涎香,明朝的收購價通常都是每斤四十八貫錢——高出市價五倍有餘(見《明會典》)),以此來表明大明隻是欣賞他們的恭順,並不想占他們的便宜。這就好比紅樓夢中賈母送給劉姥姥的東西,應該比劉姥姥帶來的值錢。

    由此可見,向天朝進貢,實在是一樁一本萬利的買賣,誰不上貢誰就是大煞筆!!

    也就不難理解倭國爭相朝貢的原有,史料記載,每當載滿明朝賞賜貨物的朝貢船回國時,倭國人就衣冠整齊聚在兵庫港的岸邊翹首西望。倭國私人史記《大乘院日記目錄》,對這一盛況進行了這樣描述:“船歸朝,宣德錢到來。”滿載而歸、獲得巨利的喜悅溢於言表。

    毫不誇張的說不是世界向大明朝貢,而是大明夏向世界朝貢。

    雖然極度好麵子,大明皇帝也不算真傻,時間一長,進貢國幹柴烈火式的熱情也燒得他們的屁股坐不住了,不得不采取相應措施。

    早在朱元璋時代就曾下詔說,各國進貢不要太頻繁:“入貢既頻,勞費太甚,朕不欲也。令遵古典而行,不必頻煩,其移文使諸國知之。”他按照遠近親疏,給朝貢國發下規定,有的國家十年一次,有的三年一次,有的兩年一次。

    然後限製朝貢使團的規模,規定每個國家進貢船隻的數量,防止他們攜帶太多貢品。

    最後對貢使們發給執照,以鑒別真偽。朱元璋規定了“勘合”製度。“每國勘合二百道,號簿四扇。”進貢之人隻有手持執照,驗明正身,才能上岸。

    但是這些限製措施效果並不明顯。各國大都不遵守貢期,比如明太祖規定朝鮮三年一貢,朝鮮卻仍然每年跑來一次。朝貢的規模,各國也從未嚴格執行過,一般來說各國帶來貨物總是大大超出規定。

    朱元璋生性苛細而強悍,他的命令在國內是絕不容許臣下有任何挑戰的。但是對於這些死皮賴臉的貢使,朱元璋卻怎麽也拉不下臉來。為什麽呢?因為華夏有句古訓,“伸手不打笑臉人,開口不罵送禮人”。

    明王朝的正規財政汲取能力並不強,財政收入不高,卻大量地通過朝貢體係流失。到明朝後期,大明皇宮之內海外香料和土產堆積如山,國庫卻沒有現金,隻好把胡椒和香料發給百官,充抵工資了。

    唏噓感歎之餘雅尼克自然不會重蹈這樣的覆轍,各國帶來的珍貴禮物悉數收下,作為回禮的是一件精美的手工藝品,價值也就幾歐元而已。

    可誰又會為此抱怨或表示不滿?他們甚至還擔心德國人瞧不上自己帶的禮物呢。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