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二戰中最具戰爭潛力的國家,美國可以說動員了全國的工業力量全力用於生產軍用設施,對於能展翅藍天的傘兵們則更是大開綠燈,裝備都是優先供應。相比之下,德國人那點可憐的資源不但要被陸海空三軍瓜分的幹幹淨淨,甚至連運輸機都不能保證量產,隻能裝備一定規模的運輸部隊用來運輸必要物資。到了43年中後期,所有能用的資源都被德國人點在了陸軍與裝甲兵科技上,哪裏還有那麽多閑功夫去給傘兵們製造更多的單兵空降裝具?

    而曾經叱吒歐陸的“綠魔”們,最後要麽是因為沒有足夠運輸機,要麽是因為運輸機沒燃油,不得不從卡車上“跳傘”前往戰區增援,被當做普通步兵使喚,而這無疑也是種悲劇了。

    腿袋旁邊是一把“大手槍”。

    這款“大手槍”比目前的手槍大一些,又比衝鋒槍小得多;這便是後世由捷克斯洛伐克生產的“蠍”式衝鋒槍。

    因為這款衝鋒槍的體積不比戰鬥手槍大多少,所以有人認為它應該算作衝鋒手槍。它的設計初衷確實是作為一種雙用途武器,既可像衝鋒槍那樣雙手抵肩連發射擊,又可像手槍那樣單手不抵肩單發射擊,它既可以作為近距離戰鬥中的突擊武器,也可以代替手槍作為個人防衛武器。其大小很適合被車輛司機或飛機駕駛員攜帶或使用。

    它采用了傳統的自由式槍機操作原理,設有半自動、三發點放和全自動這三種發射模式,采用擊錘回轉式擊發方式,並采用閉鎖式槍機以確保射擊精度。理論射速為1150  發/分鍾,有效射程為250  米(不過超過100米後彈頭幾乎沒有侵徹作用)。

    裝備這種“大手槍”後,傘兵即使在跳傘過程中丟失了腿袋也能依靠隨身攜帶的這把槍和100發子彈進行作戰,比原時空的小手槍強多了。

    旁邊是一把FAL步槍。後世由比利時設計的使用7.62×51毫米NATO標準步槍彈的自動步槍。

    FAL大概是冷戰時期7.62mm  NATO自動步槍中綜合性能最好的一款(普遍被認為是北約三傑:m14,fal,g3步槍中性能最為突出的一個)。既不靠原產國的霸權,也不靠製造商的公關,FAL在1953年推出後被超過90個國家使用、超過10個國家生產,產量超過400萬支。長期以來不僅僅被賦予了“二十世紀最偉大的雇傭兵武器之一”,“自由世界的右手”等響亮的名號,也因為在長達50年的服役曆史中鮮有醜聞而在國內外槍械愛好者中有著很好的風評。

    不過它也有個很明顯的缺點,就是它的連發精度非常差,全自動或者三連發狀態下,想控製彈著點很困難。但這是發射全威力步槍彈的自動步槍的通病。

    因此,當英國引進  FAL取消了連發,改為半自動步槍L1A1。

    不過改為半自動,不代表射速就低,有腳架的情況下快速射擊一樣很凶殘。而且中近距離上與其考慮射速,不如考慮多利用精準度,把7.62的大威力的優勢發揮出來。

    因此如今德國版的FAL也取消了連發模式,改為了半自動步;因為是配發給傘兵的,因此槍托也改為折疊型;槍托打開的時候槍長1020mm,槍托折疊時長77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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